被立案調查近十個月的時間後,A股上市公司江特電機(002176)信披違規細節浮出水面。近日,該公司稱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股民維權索賠的買賣區間也進一步明確。
公開資料顯示,江特電機曾於2021年12月9日收到了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2022年9月14日,江特電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管局送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至此,江特電機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證監局調查完畢,證監局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根據事先告知書內容,證監局查明江特電機存在如下違法事實:2017年至2018年期間,江特電機間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銀鋰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透過與其相關客戶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存貨和利潤。其中: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及利潤26,938,461.55元;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67,403,160.76元,虛增存貨95,295,747.91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11,035,633.67元,上述情況導致江特電機披露的2017年報和2018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維權律師表示,依據證監會查明的事實,在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間買入江特電機,並在2021年12月10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傳送姓名、股票名稱、電話到[email protected]或關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參與訴訟索賠諮詢及登記。
2022年8月19日,江特電機公佈半年報,公司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2,710,280,143.46元,同比增長98.5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同比增長643.50%。此前,江特電機於8月17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正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的情況下,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擬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在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的額度內購買理財產品,購買原則為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低風險投資理財產品,購買期限為董事會審議透過之日起一年。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公司基本面向好,資金充裕,針對投資者訴訟來說,公司的賠付能力目前是基本不用擔心的。
只要起訴就大機率能獲賠,對於滿足索賠條件的股民來說,及時加入股民索賠隊伍維權是法律賦予股民的權利,也能幫助股民彌補虧損。受損股民及時透過“股民索賠寶”網站或公眾號參加索賠,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儘可能地追回投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