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科創板行業領域的原因及合理性?容匯鋰業衝刺科創板科創屬性再被問

5月18日,資本邦瞭解到,江蘇容匯通用鋰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容匯鋰業”)回覆科創板第三輪問詢。

變更科創板行業領域的原因及合理性?容匯鋰業衝刺科創板科創屬性再被問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

在科創板第三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關注公司關於科創屬性與技術水平、研發費用、存貨跌價、洛克伍德等共計八個問題。

具體看來,關於終止遠期收購,根據二輪問詢回覆,為集中公司資源,進一步發揮發行人透過礦石提鋰製備高品質氫氧化鋰的核心技術優勢,發行人決定終止遠期收購西藏麻米措38.40%股權事宜。除李南平以外的部分發行人股東已根據其自己的意願,將其所持股份對應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表決權不可撤銷地授權委託給李南平行使,李南平被委託行使的發行人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表決權及其自己所持有發行人表決權已超過發行人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5%。發行人股東大會審議透過《遠期第二階段收購終止協議》不存在不確定性,發行人後續股東大會僅為流程性事項,發行人遠期收購西藏麻米措38.4%股權事項已確定終止。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遠期第二階段收購終止協議》的主要內容,並提交相關協議文字備查;(2)目前終止遠期收購的進展,終止遠期收購對發行人財務狀況及持續經營的影響,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爭議,是否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容匯鋰業回覆,2021年4月28日,發行人與交易對手方已完成《遠期第二階段收購終止協議》的簽署,協議約定待發行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生效。2021年5月9日,發行人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了《關於終止遠期收購西藏阿里麻米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38.4%股權及可能承擔定金損失的議案》《關於與王偉、王剛、西藏阿里麻米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簽署終止遠期收購西藏阿里麻米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38.4%股權相關協議的議案》。關聯股東崔曉珠、王玲未出席會議,出席會議的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股數為389,935,000股,佔出席發行人股東大會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股數為0股,棄權股數為0股。會議已審議透過前述議案。綜上,發行人遠期收購西藏麻米措38.4%股權事項已終止。

根據發行人與交易對手方簽署的《遠期第二階段收購終止協議》,發行人因放棄遠期收購西藏麻米措38.4%股權而需承擔的2,500萬元定金已確認無法收回。上述定金損失佔發行人2020年12月31日合併歸母淨資產的2.33%,對發行人財務狀況的影響較小,不會對發行人的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影響。

發行人與交易對手方已在《遠期第二階段收購終止協議》中確認,各方就第一階段相關事宜已全部完成實施,就已實施部分的履行,無任何爭議或潛在爭議,容匯鋰業已支付給王偉、王剛的2,500萬元定金,系發行人就本次終止所需向王偉、王剛、麻米措開發公司承擔的全部補償、賠償,各方確認,就本次終止,各方之間無任何爭議。

綜上,終止遠期收購不會對發行人財務狀況及持續經營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爭議,不會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關於科創屬性與技術水平,根據二輪問詢回覆,公司屬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新材料領域中的“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子領域的科技創新企業。根據發行人申報時的科創行業分類,公司屬於《暫行規定》節能環保領域中的“動力電池及相關服務”子領域的科技創新企業。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變更科創板行業領域的原因及合理性,結合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行業領域劃分、公司擁有和應用的核心技術、提供的相關產品和服務、技術應用的具體領域,說明公司屬於新材料行業領域的認定依據。同時要求保薦機構就科創板行業變更事項、公司科創板行業定位準確性提交專項核查報告。

公司在首輪問詢回覆及申報材料中,根據公司產品及所處行業與動力電池與儲能電池領域相關,屬於動力與儲能電池高性價比關鍵材料及技術,將公司所屬行業領域確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中的“(五)節能環保領域”中的“動力電池及相關服務”。

根據國家統計局2018年11月7日頒佈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公司產品碳酸鋰、氫氧化鋰和磷酸鐵鋰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中的重點產品和服務,歸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名稱中的“3.3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0.1二次電池材料製造”。根據公司深入論證和審慎評估,公司所屬行業應歸類於《暫行規定》中的“(三)新材料領域”中的“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更符合公司所屬的科創板行業領域定位。

(1)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的行業領域劃分

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公司產品碳酸鋰、氫氧化鋰和磷酸鐵鋰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中的重點產品和服務,歸屬於戰略新興產業分類名稱中的‘3.3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0其他化工新材料製造’之‘3.3.10.1二次電池材料製造’中的‘碳酸鋰、氫氧化鋰、磷酸鐵鋰’。

3.3.10.1二次電池材料製造中的其他重點產品和服務也包括氫氧化鎳、硫酸鈷、鈷酸鋰、錳酸鋰、鎳酸鋰、鎳鈷錳酸鋰/鎳鈷鋁酸鋰三元材料等。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公司屬於新材料行業領域內先進石化化工材料子領域內的企業。

(2)根據《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16年32號)的行業領域劃分

根據該檔案,公司產品可屬於“四、新材料”之“(二)無機非金屬材料”之“4、節能與新能源用材料製備技術”之“新能源開發與利用相關的無機非金屬材料製備技術”。公司屬於新材料領域的企業。

(3)根據其他檔案

根據《有色金屬工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大力發展高階材料,以滿足我國新一代資訊科技、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及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等高階領域的關鍵基礎材料為重點,著力發展高效能輕合金材料、有色金屬電子材料、有色金屬新能源材料等,提升材料質量的均一性,降低成本,提高中高階有效供給能力和水平”。該檔案也提出了在有色金屬新能源材料方面,“圍繞儲能與新能源汽車等領域需求,重點發展大容量長壽命儲能電池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高效能銅箔和鋁箔,以及低成本高質量的電池級碳酸鋰、三元前驅體等”。有色金屬新能源材料發展重點的基礎原材料包括電池級碳酸鋰、氟化鋰、四氧化三鈷、三元氫氧化物等”。由《有色金屬工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碳酸鋰和氫氧化鋰屬於有色金屬新能源材料,屬於新材料領域。

根據上述內容,公司屬於新材料行業領域內企業。

根據國家統計局2018年11月7日頒佈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公司產品碳酸鋰、氫氧化鋰和磷酸鐵鋰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中的重點產品和服務,歸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名稱中的“3.3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0.1二次電池材料製造”。根據《暫行規定》,公司屬於新材料領域中的“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子領域的科技創新企業。

2、公司擁有和應用的核心技術、提供的相關產品和服務、技術應用的具體領域,說明公司屬於新材料行業領域的認定依據

公司擁有和應用的核心技術包括碳酸鋰母液迴圈回用技術、冷凍法生產氫氧化鋰新工藝、連續冷凍自動化控制工藝等,這些工藝均用以生產公司的主要產品電池級碳酸鋰和電池級氫氧化鋰。

碳酸鋰是鋰行業中用量最大、最廣泛的鋰產品,也作為其他鋰產品的原料。碳酸鋰可以根據其純度、粒度和化學指標區分為工業級碳酸鋰、電池級碳酸鋰和高純碳酸鋰三大類(工業級碳酸鋰中碳酸鋰含量不低於98.5%;電池級碳酸鋰中碳酸鋰含量不低於99.5%;高純碳酸鋰中碳酸鋰含量不低於99.99%)。電池級碳酸鋰和高純碳酸鋰屬於深加工鋰產品,其中電池級碳酸鋰主要用於製備鈷酸鋰(LCO)、鎳酸鋰(LNO)、錳酸鋰(LMO)、磷酸鐵鋰(LFP)、三元正極材料(NCM333、NCM523)等在內的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高純碳酸鋰則是生產鋰離子電池電解液六氟磷酸鋰的材料,也是光通訊領域中鉭酸鋰、鈮酸鋰單晶的主要原料,亦是合成如高純氟化鋰等其它高純鋰鹽的原料。

氫氧化鋰是重要的鋰產品之一,隨著全球各國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並隨著鋰離子電池行業的技術進步,對鋰離子電池能量密度要求越來越高,高鎳三元材料是主要的發展方向。電池級氫氧化鋰作為製造NCM622、NCM811和NCA等高鎳三元正極材料不可或缺的關鍵材料,隨著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不斷髮展,其應用將逐步增大。

從公司擁有和應用的核心技術、公司產品特性與下游應用來看,公司屬於新材料領域內的企業。

綜上,經公司深入論證和審慎評估,公司所屬行業應歸類於《暫行規定》中的“(三)新材料領域”中的“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更符合公司所屬的科創板行業領域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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