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孫華: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提出了六個方面17項重點舉措。今日本報圍繞支援優質企業上市、促進市場化併購重組、完善上市公司融資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採訪專家學者給予進一步解讀。
本報記者 吳曉璐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提出,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制度,在物件、方式、定價等方面作出更加靈活的安排。最佳化政策環境,支援各類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長效激勵機制。
對此,寶新金融首席經濟學家鄭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股權激勵對於提高上市公司經營是有益的,這也是國外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完善股權激勵制度,是國家提出的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重要方向。
據同花順iFinD資料顯示,截至10月11日,年內284家上市公司釋出了股權激勵計劃(以預案公告日統計,剔除停止實施和未透過),同比增長24.56%,近七成選擇限制性股票激勵,其中34家科創板公司全選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近九成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已經實施
股權激勵方式主要有三種,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前兩種較為常用。從今年實施股權激勵的284家上市公司來看,有196家公司採用限制性股票激勵,佔比69%,接近七成;51家採用股票期權,佔比17.96%;37家採用複合激勵方式,其中36家採用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中微公司採用限制性股票激勵和股票增值權。
從進度來看,上述284家公司中,222家股權激勵已經實施,佔比89.52%,44家透過董事會預案,18家透過股東大會審議。其中,匯納科技、晶豐明源等4家公司年內釋出了兩輪股權激勵計劃。
從公司性質來看,年內釋出股權激勵計劃的284家公司中,233家為民營企業,佔比82.04%,30家為央企或一般國有企業,佔比10.56%。從行業(申萬一級)來看,計算機、機械裝置、電子和生物醫藥行業公司數量較多,分別有41家、36家、33家和31家。
“計算機、電子和生物醫藥等行業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較多,符合‘靚女先嫁’的規律,推進阻力小,易於成功,形成樣板之後可以大範圍推廣。”鄭磊表示。
34家科創板公司
偏愛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實際上,近年來監管層已經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進行多輪最佳化。其中,2020年6月份,證監會發布《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調整股權激勵制度,擴充套件可以成為激勵物件的人員範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並進一步簡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式。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張子學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科創板和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借鑑了境外成熟市場做法,大幅優化了股權激勵制度,提升了股權激勵的吸引力。首先,是擴大激勵物件範圍,承擔企業主要管理和研發職責的5%以上股東及其親屬,可以成為激勵物件;其次,定價方式更加靈活,限制性股票價格可以低於市場參考價50%,但是需要符合交易所有關規定,並說明定價依據及定價方式;再次,激勵比例上限提升,由佔總股本比例的10%提升至20%;最後是進一步簡化限制性股票授予程式,新增了“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等。
據記者梳理,從所屬板塊來看,上述284家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中,創業板公司數量最多,有100家,主機板、中小板和科創板分別有89家、61家和34家。從激勵形式來看,科創板34家公司均選擇了第二類限制性股票。自6月12日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制度落地以來,至少20家創業板公司選擇了第二類限制性股票激勵。
此外,今年5月30日,國務院國資委釋出《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對去年11月份的《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進行了進一步補充和細化,同時允許尚未盈利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
對於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鄭磊認為,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更應積極探索,這是國企改革必須邁出的重要一步,可以透過試點找到符合行業規律和企業情況的激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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