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被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員工上崗資質問題值得關注

近日,雲南證監局釋出了對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3〕12號。

太平洋:被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員工上崗資質問題值得關注

雲南證監局官網顯示,太平洋證券因“5人未取得分析師資格,但以分析師名義對外發布研究報告;合規稽核於2021年11月8日已關注到某員工的證券分析師資格問題,但遲至2022年4月8日,該問題仍未解決;抽查的個別研究報告未記載分析師證書編碼,個別研究報告資料計算有誤”等五項違規行為,被雲南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今年已收到5張罰單

據相關監管披露,今年前五月(以處罰日計),太平洋及其分支機構、以及該公司員工已被監管部門開出5張罰單。罰單主要涉及員工不具備上崗資質、違反納稅申報、資管計劃運作不規範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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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看,今年2月,太平洋上海松江區廣富林路證券營業部因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辦理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被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滬松稅限改〔2023〕02號)。

2023年1月,太平洋因“公司於2017年3月設立並管理的“太平洋證券寧靜126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在期限匹配、估值方法上均不符合《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按照要求不得新增規模,但公司仍違規新增該產品規模”被雲南證監局採取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3個月(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而新發行的產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資,不限制資產支援專項計劃備案)的行政監管措施。

(文章序列號:166882758467217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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