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轉方向!鑫英泰擬從創業板上市轉戰籌備北交所上市

12月14日,資本邦瞭解到,新三板企業鑫英泰(838526.NQ)於近日釋出了關於申請變更輔導備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湖北鑫英泰系統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12月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以下簡稱“湖北證監局”)報送了公開發行股票輔導備案材料。

經湖北證監局受理後,公司於2020年12月29日收到《接收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輔導登記表》完整版,自2020年12月23日起進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輔導期,輔導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現公司根據自身經營模式、業務特點及未來發展規劃,擬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計劃變更為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公司輔導機構於2021年12月13日向湖北證監局報送了變更申請材料。

據悉,公司尚未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交所上市的相關議案。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透過北交所發行上市稽核或中國證監會註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

公司為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創新層公司。根據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30,179,831.52元、46,230,640.17元,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分別為35.38%、41.26%,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

同時,掛牌公司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條件,且不存在《上市規則》第2.1.4條規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開資料顯示,鑫英泰於2016年8月3日在新三板掛牌,以協議方式轉讓,公司主營軟體開發及銷售、資訊科技服務、系統整合和用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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