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由中歐等經濟體共同發起的可持續金融國際平臺(IPSF)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期間召開IPSF年會,釋出了《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報告――減緩氣候變化》(以下簡稱《共同分類目錄》)。
2020年7月,由中國人民銀行提議,IPSF發起設立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工作組,中國人民銀行和歐盟委員會相關部門擔任共同主席。工作組透過對中國《綠色債券支援專案目錄》和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氣候授權法案》開展全面和細緻的比較,在此基礎上編制了《共同分類目錄》。
《共同分類目錄》包括了中歐綠色與可持續金融目錄所共同認可的、對減緩氣候變化有顯著貢獻的經濟活動清單,目前版本覆蓋了包括能源、製造、建築、交通、固廢和林業六大領域的主要經濟活動。
《共同分類目錄》融合了中歐各自目錄的特點和優勢,對推動中歐綠色投融資合作、引導跨境氣候投融資活動、降低跨境交易的綠色認證成本具有重要意義。市場主體可在自願基礎上採用《共同分類目錄》在國際市場發行和交易綠色金融產品。
下一步,工作組將進一步擴充套件《共同分類目錄》的覆蓋領域,納入更多的可持續經濟活動,推動提升全球可持續金融分類標準的可比性、相容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