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想創業,可貸款10萬到50萬,如果創業失敗,貸款10萬以下的由政府代償,貸款10萬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償80%。”
2月17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陳中這番表態後,引發大眾關注,相關訊息迅速登上熱搜。
甚至有網友調侃稱:“高價求購高校畢業生,代制定方案,包創業失敗,10萬利潤四六開。”
據澎湃新聞報道,2月17日下午,觀察者網就上述政策向浙江省人社廳進行諮詢,相關負責人在給觀察者網專門負責此事的電話後表示,目前諮詢人數過多,可能無法接通。截至發稿,上述專門負責電話未接通。
2月18日,浙江人社廳官網就此事作出了回應:在實施辦法中明確了追償和核銷機制,代償後原則上要予以追償,但對實在沒有能力予以償還的,按規定程式經審批後從創業擔保基金中核銷。
另據紅星資本局,浙江省江山市人社局一位負責就業創業的周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政府代償之後,這筆貸款產生的壞賬,會在你貸款的金融機構中留下徵信等汙點,這也意味著你的個人信譽會受到影響。”
事實上,在浙江,“代償”政策早在2015年便已實施,且不等於不用償還。
此外,除浙江外,雲南、四川等多地均在今年以來出臺了吸引人才政策,多地的地方政府工作報告也對人才引進做出部署,2022年的“搶人”大戰或剛拉開序幕。
政府代償原則上
要予以追償,還可能影響徵信
在昨天(17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浙江省介紹的政策中,最亮眼的無疑是“如果創業失敗,貸款10萬以下的由政府代償,貸款10萬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償80%。”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謂的“政府代償”,絕不等同於“創業失敗不用還貸款”。根據相關檔案內容,創業擔保貸款政府代償實質是在借款人不能按時足額還款時,由創業擔保基金臨時代為還款,但借款人本身依然要履行還貸義務。
2月18日浙江人社廳官網釋出的一篇《我省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解讀》從政策開始實施的時間和背景、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物件、大學生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程式、創業失敗代償機制的實施四個方面回應了“大學生申請創業創業失敗政府代償”的問題。
其中,浙江人社廳提到,因創業失敗還不起貸款,由政府設立的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被認定為不良的,貸款10萬元以下的,由創業擔保基金全額代償;貸款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由創業擔保基金代償80%。同時,在實施辦法中還明確了追償和核銷機制,代償後原則上要予以追償,但對實在沒有能力予以償還的,按規定程式經審批後從創業擔保基金中核銷。
在政府代償後,除了原則上要予以追償,還可能影響個人徵信。
據紅星資本局報道,浙江省江山市人社局一位負責就業創業的周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政府代償之後,這筆貸款產生的壞賬,會在你貸款的金融機構中留下徵信等汙點,這也意味著你的個人信譽會受到影響。”
該工作人員以“一名在浙江省貸款10萬元創業的失敗者”舉例稱,比如他創業失敗以後,其貸款的金融機構會在剛開始的3個月內對其進行催收,讓其儘快償還10萬元貸款;3個月後,如果仍未還上,將會有創業擔保基金在1個月內對其貸款進行全額代償。“代償的內容包括貸款的10萬元以及貸款所產生的利息,但不包括貸款逾期後的利息及罰息。”該人員稱,這也就意味著,逾期後的利息及罰息還得由他來還。“至於怎麼還、多久還,就是他的事情了。”
該工作人員還補充稱,“一旦政府給予代償後,你本人的個人徵信肯定會受到影響,包括個人徵信等資訊或許就會被拉入黑名單等。”工作人員指出,可能還會留下代償記錄等,在未來幾年之內都無法抹掉。
七年前浙江省就已出臺相關政策
據紅星資本局報道,上述工作人員介紹,該政策其實不是剛出臺的政策,“我2019年入職的時候就已經有了”。
每經小編注意到,2月18日浙江人社廳釋出的政策解讀中提到,2015年,浙江省政府就出臺了《關於支援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意見》(浙政發〔2015〕21號)(下稱《意見》)。
每經小編查詢得知,中央政府入口網站在2015年7月21日釋出了檔案號為“浙政發〔2015〕21號”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援大眾創業促進促進就業的意見》。2016年12月1日,浙江省人社局也在其官網釋出了該檔案。檔案提到:
“貸款10萬元以下、由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免除個人擔保。由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被認定為不良的,貸款10萬元以下的,由創業擔保基金全額代償;貸款超過10萬元的,由創業擔保基金代償80%。”
檔案截圖
此外,《意見》還包括了放寬市場準入、實行減稅降費、加大創業資金扶持力度、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加強創業教育培訓、支援農村電子商務創業等促進大眾創業的政策。
浙江人社廳表示,2015年出臺該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透過建立創業擔保基金代償這一容錯機制,減輕包括大學生在內的重點群體創業的負擔和顧慮,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氛圍,解決好包括大學生在內的重點群體想創業沒有錢、想提升創業能力沒人幫、創業失敗沒人管等問題。
另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於2016年印發的《浙江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試行)》(下稱《辦法》)。
《辦法》明確指出,創業擔保貸款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由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下稱“一類貸款”);第二類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擔保的貸款(下稱“二類貸款”)。一類貸款只能由創業擔保基金存放的銀行發放。創業擔保基金存放的銀行根據當地創業擔保基金的規模,按一定比例放大發放貸款。
同時,浙江省人民政府還在2017年釋出的《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曾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透過財政出資、產業基金投入等方式,設立大學生創業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共同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支援。”
《辦法》明確,創業擔保基金為“重點人群”初次創業申請的一類貸款提供擔保。貸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按時足額歸還貸款的,經辦銀行應當積極催收;對逾期3個月以上、貸款額度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一類貸款,由創業擔保基金在1個月內全額代償(含貸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罰息);貸款額度超過10萬元的一類貸款,由創業擔保基金代償80%。
據紅星資本局,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南雅支行相關工作人員今日在接受記者時表示,目前大學生創業貸款需要房子抵押,其貸款利率為3.7%。對於上述浙江省出臺的創業政策,該人員表示,“不清楚,需要具體瞭解。”
新一輪“搶人”大戰開始?
在17日的釋出會上,浙江省介紹的一系列針對高校畢業生的政策一度登上微博熱搜,成為了各界討論的焦點。
據證券時報,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就指出,浙江當前政策總體上呈現了開放愛才的導向,具有非常好的正能量,尤其是在戶籍政策和創業政策方面,不斷降低門檻,不斷提供優惠和支援政策,對於人口匯入、增強創業氛圍、活躍浙江經濟等都有積極的作用。
實際上,除浙江外,雲南、四川等多地均在今年以來出臺了吸引人才政策,多地的地方政府工作報告也對人才引進做出部署,2022年的“搶人”大戰或剛拉開序幕。
日前,雲南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雲南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雲南省“興滇英才支援計劃”實施辦法》《關於人才服務現代產業發展的十條措施》三個政策檔案。其中,“興滇英才支援計劃”提出,用5年左右時間培養、引進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製造、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生物醫藥、數字經濟等領域急需緊缺人才。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最高可獲工作生活補貼100萬元。
四川省成都高新區也在近日對外發布《成都高新區急需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急需產業創新領軍人才專項支援政策》,明確將設立20億元專項資金,從支援引進急需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支援引進急需產業創新領軍人才、建立“一對一”配套服務機制等三方面發力,加快聚集領軍人才。根據該政策,成都高新區將按相關要求對經認定的人才給予3年、每年最高500萬元人才補貼,最高500萬元安家補貼或贈予1套專家公寓。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