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以最嚴格的標準防範逃避稅

中新網北京3月29日電(記者 李金磊)稅收徵管改革迎來新突破。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任榮發29日在新聞釋出會上表示,《意見》對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深化稅收徵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將推動稅收工作實現四方面的突破。

國家稅務總局:以最嚴格的標準防範逃避稅

稅務工作人員為市民辦理涉稅業務。廣東省稅務局供圖

稅收工作四方面突破

任榮髮指出,一是稅收徵管從合作、合併到合成的突破。二是稅收服務、執法和監管深度融合的突破。三是稅收治理實現數字化、智慧化、智慧化的突破。四是稅收改革創新從漸進式到體系性整合的突破。

比如,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提高執法的精確度,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在稅務監管領域建立健全納稅繳費信用評價體系,讓守信者健步陽光道,失信者要過獨木橋。

《意見》強調,推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變革,並提出了一系列開拓性的改革舉措。

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稅務執法新體系,實現從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基本建成“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不打烊、定製服務廣覆蓋”的稅費服務新體系,實現從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慧化、個性化服務轉變;基本建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的稅務監管新體系,實現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精準監管的轉變。

以最嚴格的標準防範逃避稅

《意見》要求,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窪地”、“陰陽合同”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加強預防性制度建設,加大依法防控和監督檢查力度。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稅務部門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全力服務各類市場主體發展;另一方面依法防範和打擊各類偷逃騙稅違法犯罪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饒立新指出,下一步,將按照《意見》的要求,從促進全國統一市場建設、營造公平競爭稅收秩序等方面出發,透過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稅收政策等措施加以防控,持續加強與公安等部門在資訊共享、聯合辦案等方面的協同,充分發揮稅收大資料作用,進一步提升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的精準度,既以最嚴格的標準防範逃避稅,又避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

稅務總局資料顯示,截至今年2月底,累計查處“三假”企業36萬戶,挽回稅款損失875億元,挽回出口退稅損失292億元;配合公安機關對2萬餘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另有4863名犯罪嫌疑人在專項行動的震懾下主動投案自首。

饒立新指出,一方面,突出精準分類施策,切實保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將充分運用稅收大資料、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現代資訊科技,推進對納稅人繳費人行為的自動分析,根據風險分析結果,實現“無風險不打擾、低風險預提醒、中高風險嚴監控”。

另一方面,突出精準依法施治,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將充分發揮稅收大資料作用,對發票開具、使用等進行全環節即時驗證和監控,實現對虛開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懲處從事後打擊向事前事中精準防範轉變,精準有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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