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釋出通知,對2020年12月辦理社會保險業務事項進行補充,並對2021年1月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間做出安排。
各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應於12月25日前向稅務部門繳納2020年11月社會保險費。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10日,除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業務、異地安置備案業務、社會保障卡服務業務外,各項社會保險經辦、繳費業務停止辦理。2021年1月11日起恢復辦理。
對於2021年1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企業正常繳費的,應於2021年1月11日至25日向稅務部門繳納2020年12月正常應繳費款。已簽訂《銀稅三方(委託)劃繳協議》的企業,可透過已安裝的“單位社會保險費管理客戶端”選擇“稅庫銀聯網繳稅”方式自行確認繳費,也可使用“銀行批次扣款”方式完成繳費,2021年1月批次扣款日為1月13日和20日,請確保用於繳費的銀行賬戶餘額充足(對於“銀行批次扣款”不成功的企業,可在限繳期內採用除“銀行批次扣款”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繳費)。未簽訂《銀稅三方(委託)劃繳協議》或無法透過“稅庫銀聯網繳稅”方式繳費的單位,可列印《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持該憑證至商業銀行完成繳費。
2021年1月份,企業辦理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時間為1月11日至25日,繳費截止時間為1月28日。
靈活就業人員2021年1月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於1月11日、18日組織各合作銀行批次扣款,請確保用於繳費的銀行賬戶餘額充足。1月12-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中國農業銀行、北京銀行全市各網點均開通個人銀行查詢繳費業務(個人銀行查詢繳費業務請在當日15:00前辦理)。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代麗麗
編輯 徐慧瑤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