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視點:中國股市呼喚“懂事”的獨立董事
於 南
不久前,證監會發布了針對樂視網、賈躍亭等15名責任主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證監會專門以“賈躍亭在本案資訊披露違法和欺詐發行中,除作為樂視網董事長,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外,作為實際控制人,其超出董事長職責範圍和履職程式,違反公司治理規範要求,利用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的控制力,指使相關人員實施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抽逃向樂視網的借款等事項,導致上市公司資訊披露違法”等為由,對賈躍亭有關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筆者梳理了樂視網自上市以來公開披露的72份董事會公告,十年間,樂視網四屆董事會審議的279項議案,竟然沒有收到任何一張反對票,而僅有的31張棄權票(含多位董事對一項議案投棄權票)中,甚至只有8張由獨立董事投出,且均出現於市場已對樂視網持續經營能力存疑之後。
由此可見,獨立董事“不投反對票”,體現的是獨立董事的不作為、不獨立,也正是公司治理的不規範,內部控制失效。
不得不承認,放眼A股,獨立董事不作為、不獨立的情況仍然普遍。“至今A股獨立董事提出過反對票的,甚至不足2%。”清華大學中國企業研究中心研究員、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原主任楚序平向筆者強調,“獨立董事不作為、不獨立,是上市公司、董事會治理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是我國資本市場改革須逐步治癒的頑疾之一。”
羅盛諮詢合夥人、大中華區總經理程原向筆者講述,“我們曾對標準普爾500家企業進行了調研,發現他們平均董事會的規模是11人,其中獨立董事9人,佔比85%。相比之下,滬深300指數公司平均董事會規模為10人,獨立董事4人,僅佔比38%。”
面對“獨立董事事實上是否獨立”這一全球資本市場的共性問題,楚序平建議:“可以建立一個獨立董事的工會(制度),負責獨立董事資格、履職評價等一系列的管理;同時,將過去上市公司大股東直接聘請獨立董事、支付相關薪酬的模式,改變為上市公司將費用上交獨立董事工會,再由工會聘請獨立第三方,選聘獨立董事派駐上市公司,根據貢獻度評價發放薪酬。”
北京師範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教授則介紹,雖然美國並未設立獨立董事工會,且獨立董事的年薪並不高(約10萬美元),甚至年薪中還包含著所有調研、溝通、出差食宿費用。“但即便如此,精英人群仍然對擔任獨立董事趨之若鶩,核心仰仗的其實是‘聲譽機制’,也是一種制度安排。”
從本質上看,無論制度創新、文化氛圍營造,最終都是要透過影響人的行為,引導、培養符合時代要求的上市公司“關鍵少數”。
在程原眼中,高效的董事長,應具備擁護董事獨立性、積極尋求不同的觀點、鼓勵高質量辯論等特質。而作為高效的董事,則有五項應特別突出:第一,董事要有勇氣做正確的事情;第二,對管理層提出正確性的意見;第三,擁有準確的商業判斷;第四,詢問適當的問題;第五,敢於提出問題,避免從眾心理。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道格拉斯·諾思傾其一生的研究成果,被學界提煉濃縮為“好的制度才有好的經濟表現”。
這想必也是中國資本市場以“註冊制改革帶動關鍵制度創新”的初衷之一。無論“發展直接融資,在穩住槓桿率的同時服務好實體經濟”,還是“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都有賴於好的制度,即好的改革與開放。
基於此,董事會有效治理,包括獨立董事在內的所有董事依法履職,應當成為中國股市改革的一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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