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鋁業、中國人壽、上海石化等5家公司分別釋出公告稱,申請自願將其美國存托股份(下稱“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此表示,上市和退市都屬於資本市場常態。根據相關企業公告資訊,這些企業在美國上市以來嚴格遵守美國資本市場規則和監管要求,作出退市選擇是出於自身商業考慮。這些企業都在多地上市,在美上市的證券佔比很小,目前的退市計劃不影響企業繼續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融資發展。
證監會表示,尊重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照境外上市地規則作出的決定。證監會將與境外有關監管機構保持溝通,共同維護企業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五家中國企業啟動自美退市
中國石油公告表示,已於美東時間8月12日(美國東部時間)通知紐交所,將根據一九三四年美國證券交易法(經修訂)等相關規定,申請自願將其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
中國石油表示,此次自願申請紐交所退市考慮到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因素:目前存托股佔公司H股及總股數比重很小,交易量與公司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較低,同時由於不同上市地監管規則差異,導致繼續維持存托股在紐交所上市的披露義務需要公司付出較大的行政負擔,以及公司從未使用紐交所二次融資功能且聯交所和上交所具有較強可替代性,可滿足公司正常經營的籌融資需求。為更好維護投資者利益,經綜合評估,公司董事會批准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並根據後續實際情況,在公司滿足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申請登出該等存托股和對應H股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註冊。
中國石化公告稱,已於美東時間8月12日通知紐交所,申請自願將其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中國石化表示,經綜合考慮一些相關因素,包括公司發行在外的存托股所對應的H股數量與公司全部H股數量相比較少,公司存托股的交易量與公司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相對有限,以及長期維持存托股在紐交所上市和該等存托股及對應H股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並遵守證券交易法規定的定期報告及相關義務所涉的較大行政負擔,公司董事會批准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並根據未來相關實際情況,在公司滿足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申請撤銷該等存托股和對應H股的註冊。
中國石油、中國石化擬於2022年8月29日或前後向SEC遞交表格,以將其存托股自紐交所退市。存托股的退市預計在表格遞交十日後生效。存托股在紐交所的最後交易日期為2022年9月8日或前後。於該日期及自該日期之後,公司的存托股不再於紐交所掛牌。
中國鋁業公告稱,已於2022年8月12日(美國東部時間)通知紐交所,擬申請自願將其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並根據一九三四年美國證券交易法(經修訂)規定撤銷該等存托股和對應外資普通股(簡稱“H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的註冊。
中國鋁業表示,經考慮一些相關因素,包括公司存托股的交易量與公司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有限,以及維持存托股在紐交所上市和該等存托股及對應H股在SEC註冊並遵守證券交易法規定的定期報告及相關義務所涉的較大行政負擔和成本,公司董事會批准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並根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撤銷該等存托股和對應H股的註冊。
中國人壽公告,將根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申請自願將本公司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並撤銷該等存托股及其對應H股在證券交易法項下的註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就上述事項向紐交所發出通知。
中國人壽表示,綜合考慮公司美國存托股份的交易量與公司境外普通股(“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有限,以及維持存托股在紐交所上市和該等存托股及其對應H股在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法(經修訂)項下的註冊並遵守證券交易法規定的定期報告要求及相關義務所涉及的行政成本較高,公司將根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申請自願將公司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並撤銷該等存托股及其對應H股在證券交易法項下的註冊。
中國鋁業、中國人壽擬於2022年8月22日或之後向SEC提交一份表格,以將本公司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該等退市預計在表格提交10日後生效。存托股在紐交所交易的最後日期預計為2022年9月1日或之後。自該日期之後,本公司存托股將不再於紐交所掛牌和交易。
此外,上海石化也公告稱,擬自願將代表公司H股的美國存托股份從紐交所退市,並在法律條件成熟後撤銷註冊及終止其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報告義務。上海石化擬於2022年8月26日或前後向美國證交會提交退市申請表格,將其存托股從紐交所退市。該等退市預計在表格提交後十日生效。退市生效後,公司的存托股將不再於紐交所上市交易。
證監會:尊重企業作出的決定
對於個別中國企業宣佈啟動自美退市,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注意到了有關情況。上市和退市都屬於資本市場常態。根據相關企業公告資訊,這些企業在美國上市以來嚴格遵守美國資本市場規則和監管要求,作出退市選擇是出於自身商業考慮。這些企業都在多地上市,在美上市的證券佔比很小,目前的退市計劃不影響企業繼續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融資發展。
證監會指出,尊重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照境外上市地規則作出的決定。證監會將與境外有關監管機構保持溝通,共同維護企業和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