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曄:反壟斷和企業創新發展一脈相承,需用辯證眼光看問題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白金蕾)3月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開幕,《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強化反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張”。與此同時,新京報舉辦2021全國兩會經濟策論壇,邀請代表委員與專家學者解讀反壟斷相關話題。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前成員、深圳大學特聘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曉曄認為,政府工作報告在相當程度上強調了支援平臺經濟企業的發展和創新,也強調了在這個領域要強化反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張。

在王曉曄看來,反壟斷和平臺經濟企業創新發展是相輔相成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對平臺經濟企業來說,它同樣需要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透過競爭可以降低產品價格、提升質量、改善服務,進一步推動創新,所以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和提高企業創新能力是一脈相承的,要用辯證和發展的眼光看問題。

反壟斷首先需要認定壟斷行為。王曉曄結合國內的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的實踐表示,“從傳統經濟來說,認定企業是否是市場支配地位或者壟斷地位,我們需要界定相關市場。有人認為,在平臺經濟界定相關市場是不可能的,我覺得很多情況下不是不可能的,比如電子商務平臺現在有淘寶、拼多多、京東,這些平臺對消費者來說有相互替代的作用。我們界定相關市場時,如果從功能上可以對消費者形成需求替代,那麼他們可以界定為一個相關市場。當然,我們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歐盟對科技巨頭提出了較為苛刻的法律法規,比如“拒絕獲取與競爭相關的資料”等,被認為變相降低了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企業的優勢,那麼,在資料、演算法開放時應該如何體現智慧財產權保護?如何在保護財產權、市場機制,投資和創新的基礎上進行反壟斷?王曉曄認為資料開放問題很重要,可以給消費者帶來很多的選擇。“資料開放有橫向的開放,也有縱向的開放。比如電子商務平臺,很多供貨商都要上這個平臺賣產品,這肯定涉及縱向的資料開放問題。當然,現在網際網路企業也存在著要求橫向開放的聲音,我認為橫向開放並不是完全的不可能,但是會涉及很多法律問題,我們一方面要考慮開放,因為開放能夠推動創新,給消費者增加選擇。但是如果給平臺經營者施加了對所有企業,包括競爭對手都必須開放的強制性義務,可能導致一些問題,比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所有權保護問題,可能還會涉及個人隱私問題的洩露或者說資訊保安問題等。”

此外,如果任何新企業都可以進入在位企業的平臺,會不會引起搭便車的問題?王曉曄認為這裡面對創新的影響,可能涉及兩個方面:一個方面,平臺的投資者可能不會再繼續進行投資;另一方面,一些新的企業看到能夠免費進入一些大的平臺,那麼新企業創新的動力也不會太大,因為可以透過搭便車的行為參與市場競爭。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白金蕾 編輯 趙澤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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