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7月26日電 (記者車柯蒙)“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要“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今日,國家稅務總局收入規劃核算司副司長趙連偉在稅務總局新聞釋出會上表示,稅務部門對照國家統計局標準,利用稅收大資料,對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發展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
“稅收資料顯示,上半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銷售收入同比增長34.2%,兩年平均增長20.8%,比一季度提高3.6個百分點,高於全國總體水平5.7個百分點,反映出數字經濟發展態勢向好,正逐步成為助推經濟發展的新引擎。”趙連偉表示。
據趙連偉介紹,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呈現出4方面特點:
一是數字產品製造提質增效。上半年,數字產品製造業銷售收入同比增長26.3%,兩年平均增長13.6%,比一季度提高2.8個百分點,高於製造業總體水平0.7個百分點。其中,智慧裝置製造、積體電路等電子元器件及裝置製造銷售收入增勢向好,兩年平均分別增長39.9%和16.8%。
二是數字產品服務潛力不斷釋放。上半年,數字產品服務業銷售收入同比增長28.8%,兩年平均增長13.7%,比一季度提高5.1個百分點。其中,數字產品零售、數字產品維修銷售收入兩年平均分別增長16%和16.2%。特別是電子數字出版物零售、計算機軟體零售、通訊裝置修理業銷售收入增速較快,兩年平均分別增長19.6%、19.8%和19.1%。
三是數字技術應用加快拓展。上半年,數字技術應用業銷售收入同比增長35.3%,兩年平均增長26.4%,比一季度提高3個百分點,高於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銷售收入增幅5.6個百分點。其中,網際網路相關服務、軟體開發、資訊科技服務銷售收入兩年平均分別增長46.5%、27.1%和26.1%。特別是應用軟體開發、物聯網技術服務銷售收入增速較快,兩年平均分別增長64.6%和60.7%。
四是數字要素驅動創新加速突破。上半年,數字要素驅動業銷售收入同比增長56.2%,兩年平均增長34.9%,比一季度提高5.6個百分點,增速居4個大類行業首位。其中,供應鏈管理等其他數字要素驅動業、數字內容與媒體銷售收入增勢向好,兩年平均分別增長30.2%和46.7%。
趙連偉表示,從稅收資料來看,數字經濟的新引擎作用愈加凸顯,成為穩定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稅務部門將繼續用好稅收大資料,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和宏觀決策,同時,進一步最佳化稅費服務,為推動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貢獻稅務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