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養老機構買上“雙保險”!
早報3月29日訊 記者從青島市民政局獲悉,為部署做好養老機構購買綜合責任保險有關工作,各區(市)民政部門按照保險片區的劃分,主動協助本區市養老機構與指定的承保公司簽訂保險合同,該項工作將於3月底完成。
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投保方式為一年一投保。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費基準價按中標價格,財政部門對入住養老機構的青島市戶籍老年人和與養老機構簽訂正規勞動合同、用工協議等存在僱用關係的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按年繳費,在投保期限內轉住養老機構視為有效。 (觀海新聞/青報全媒體記者賈臻)
作者:賈臻
來源:青島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