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德尚玉 北京報道11月4日,由中歐等經濟體共同發起的可持續金融國際平臺(IPSF)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期間召開IPSF年會。IPSF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工作組共同主席、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在年會上代表IPSF釋出了《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報告--氣候變化減緩》 (Common Ground Taxonomy: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以下簡稱《共同分類目錄》)。
“市場主體可在自願基礎上採用《共同分類目錄》在國際市場發行和交易綠色金融產品。比如,中國的發行主體可以基於這套目錄到歐洲發行綠色債券,歐洲的發行主體也可以基於這套目錄在中國發行綠色熊貓債。”馬駿在釋出會上表示。
2020年7月,由中國人民銀行提議,IPSF發起設立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工作組,中歐擔任共同主席。工作組透過對中國《綠色債券支援專案目錄》和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氣候授權法案》開展全面和細緻的比較,詳細分析了中歐編制綠色與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的方法論和結果,包括法律基礎、目標、原則、框架、邏輯、分類標準、指標設立和呈現形式等要素,並在此基礎上編制了《共同分類目錄》。工作組採用了聯合國《國際標準產業分類》(ISIC)作為編制共同分類目錄的基礎,為未來各國(地區)編制類似目錄提供了一個普適性的話語體系。工作組將就《共同分類目錄》在未來兩個月內徵求金融市場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使用說明和目錄清單。
《共同分類目錄》包括了中歐綠色與可持續金融目錄所共同認可的、對減緩氣候變化有顯著貢獻的經濟活動清單,目前版本覆蓋了包括能源、製造、建築、交通、固廢和林業六大領域的61項主要經濟活動,其他正在研究中的19專案經濟活動待徵求意見結束後可能被納入正式釋出的修訂版。《共同分類目錄》融合了中歐目錄的特點和優勢,對推動中歐綠色投融資合作、引導跨境氣候投融資活動、降低跨境交易的綠色認證成本具有重要意義。作為其它地區編制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的重要參考,《共同分類目錄》將有助於提升全球可持續金融分類標準的可比性、相容性和一致性。
馬駿在釋出會上說,在歐洲正式釋出了覆蓋其它(如迴圈經濟、汙染防治、生物多樣性等)領域的《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法案之後,IPSF工作組將進一步擴充套件《共同分類目錄》的覆蓋領域。IPSF工作組還將積極配合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繼續開展可持續金融標準的比較和研究工作,分析更多國家(地區)分類目錄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完善《共同分類目錄》,覆蓋更多的可持續經濟活動,包括支援低碳轉型的經濟活動。
氣候債券倡議組織執行長Sean Kidney表示,“中歐牽頭編制的《共同分類目錄》成果對可持續金融標準尋求全球趨同路徑有重要啟示”。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餘偉文在年會上表示,“《共同分類目錄》是中歐合作求同存異原則的體現,有助於香港這樣的國際金融中心增強金融服務的互動性”,並表示香港將考慮採納《共同分類目錄》並安排其在本地市場落地的具體方式。
在由歐委會金融服務和資本市場理事會(DG FISMA)、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和歐洲投資銀行(EIB)聯合主辦的另一場研討會上,中金公司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程達明表示,“科學的分類目錄對拓寬碳中和專案融資渠道至關重要。建立與歐洲互聯互通的《共同分類目錄》對於推動中國資本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和促進中歐雙向綠色資金流動將發揮基礎工具的作用”。
參與編制《共同分類目錄》的專家組核心成員、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王博璐表示,“《共同分類目錄》的釋出,將為有興趣採納持續金融分類目錄的市場提供重要的參考,有些國家和地區甚至可以考慮直接採納共同分類目錄”。專家組成員、中節能諮詢有限公司陸文欽總監表示,將依據《共同分類目錄》培養跨國綠債認證和諮詢能力,助力“一帶一路”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