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特稿·投資與消費】印尼放寬煤炭出口 批准37艘運煤船離港

  【新華社微特稿】印度尼西亞政府13日宣佈,鑑於國內煤電供應短期內得到保障,已批准37艘裝載出口煤炭的貨船離港。

  印尼海洋與投資事務統籌部長盧胡特·潘查伊坦在宣告中說,部分本國煤炭企業已遵政府指示,出售部分煤炭供應國內煤電市場,使印尼國營電力公司採購到足以保障15天發電所需煤炭。針對這部分企業,政府放寬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煤炭出口禁令,批准37艘運煤船離境。

  這些船受禁令影響,月初以來滯留印尼港口,等候離港許可。

  去年12月31日,印尼政府突然宣佈,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為期一個月的煤炭出口禁令,以緩解國內電廠用煤緊張。由於印尼是全球最大電煤供應國,這一訊息在世界煤電市場引發震動。

  路透社援引路孚特-艾康公司資料報道,截至12日,大約120艘運煤船停靠在婆羅洲島加里曼丹地區的貨運港口,等待或已開始裝運煤炭。

  印尼政府認為,本國煤炭供應緊張應歸咎於煤炭企業未能完全履行政府規定的“國內市場義務”,即確保將每年煤炭產量的25%出售給本國買家,且供應發電廠的煤炭售價不得超過每噸70美元。

  海洋與投資事務統籌部6日發表宣告說,煤炭企業如果已履行與國營電力公司簽訂的售煤合同,同時完全履行企業2021年度“國內市場義務”,即日起可恢復出口,沒有完成上述兩項義務的企業將面臨罰款。(完)(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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