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預算改革頂層檔案印發 “國家賬本”有了嚴約束

  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孫韶華)《經濟參考報》記者13日獲悉,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

  《意見》從加大預算收入統籌力度,增強財政保障能力;規範預算支出管理,推進財政支出標準化;嚴格預算編制管理,增強財政預算完整性;強化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增強預算約束力;加強風險防控,增強財政可持續性;增強財政透明度,提高預算管理資訊化水平等6個方面提出了24條具體的改革措施。

  13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意見》在多個方面有重大突破。例如,在加強財政資源統籌方面,要求加大收入統籌力度,盤活存量,充分挖掘釋放各種閒置資源潛力。加強政府性資源統籌管理,將依託行政權力、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以及特許經營權拍賣收入等按規定全面納入預算。強化部門和單位收入統籌管理,要求部門和單位依法依規將取得的包括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非財政撥款收入在內的各類收入納入部門或單位預算,未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在規範預算支出管理方面,要求合理安排支出預算規模,充分發揮財政政策逆週期調節作用。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堅持“三保”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優先順序。推進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將支出標準作為預算編制的基本依據。不折不扣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控一般性支出。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確保資金直達使用單位、直接惠企利民。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是其中應有之意,而這隻能靠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楊志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預算管理中一些深層次問題亟待解決。例如,預算統籌力度不足,意味著有某些亟待發展的方面政府可用財力不足,同時又存在政府財力閒置問題。預算約束力不夠,就意味著政府財力可能被浪費。“預算領域存在的問題,歸根到底都會讓財政資源配置效率不能達到其應有的水平。”

  楊志勇表示,《意見》最大的亮點是將已有的預算改革成果制度化,並直面預算改革中的深層次問題,推進現代財政國庫管理體系框架的建設。

  《意見》在加強風險防控,增強財政可持續性方面,明確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機制,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防範化解財政執行風險隱患。楊志勇指出,《意見》堅持底線思維,關注風險防控和財政的可持續性,特別是在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機制,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上做了明確要求。這有助於地方債務管理制度的健全,有利於地方隱性債務風險的防範,從而為財政可持續性提供製度支撐。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白景明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意見》強調財政收入和資源的統籌使用,也就是要盤活存量資金,以預演算法為依據,建立有關的制度;強調加快建立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同時對最佳化支出標準範圍和方式等都作了規定。支出標準是預算編制和執行的基本依據,標準是否科學決定了預算是否可行及是否約束有力;強調要防控財政風險,並給出了長期可控的路徑、範圍、重點,具有時代特色;強調要把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結合起來,真正讓績效管理貫穿到預算的全過程。績效管理在預算執行環節能否落實非常重要,這樣才能保證支出必有效,無效必問責。

  中央財經大學副校長馬海濤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國家治理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預算能力,也就是政府有效且負責地籌集和使用財政資金的能力,因此,改變政府取錢、分錢和用錢的方式,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成為改變政府施政的方式,推進國家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意見》立足於前期改革形成的基礎,將有關改革成果制度化,有利於以系統化思維提升財政資源統籌機制,強化預算對黨和國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有利於“預算即法”理念提升和機制構建,透過將規則嵌入系統強化制度執行力,為深化預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礎保障;有利於建立健全預算專案全生命週期管理機制,推進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提高政府預算的制度效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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