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11月4日最新報道,由於日本無印良品引導消費者把北京棉田公司旗下的“無印良品”毛巾、被子誤認為山寨貨,詆譭了其商譽。這家中企把日本無印良品告上法庭。法院最終判定,日本無印良品構成商業詆譭,應賠償中企40萬元。
據悉,在今年4月份,日本無印良品曾釋出宣告強調,該公司的無印良品商品早就在1980年就已經在日本註冊,隨後也曾在全球各地申請註冊這一商標,就連在中國市場,也只有毛巾、被子等商品被其他公司“搶注”了商標,其他類別商品均申請了無印良品商標。
事實上,早在2001年,北京無印良品這一商標就已經註冊成功,幾經周折,最後落到了北京棉田公司手上。但當時日本無印良品的品牌在中國市場知名度並不高,而棉田公司則一直在使用這一商標,並且多次獲得行業獎項,具備一定的知名度。
日本的無印良品2005年才首次進軍中國市場,已經沒有辦法在毛巾、被子等類別註冊“無印良品”商標了,最後退而求其次,選擇註冊“MUJI”這一英文商標。因此很難說,這家中企是故意搶注這一商標的。
值得一提的是,大公司的商標之爭也很非常正常,不少公司為了讓自家品牌具備獨立性,不惜花錢買斷商標。很少人知道,中企漢王科技2004年也曾註冊了一個商標i-Phone,與蘋果的iPhone非常類似,最終蘋果花費365萬美元買斷了這一商標。
此外,蘋果還曾用6000萬美元從中企唯冠公司手中買走了“iPad”的商標。可以說,如果日本無印良品不捨得花錢,兩家無印良品可能還將繼續糾纏不清。
文 | 呂佳敏 題 | 林嘉 圖 | 盧文祥 審 | 林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