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集團委任潘嘉陽為執行董事、朱琦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樂居財經 張林霞 12月22日,鷹君(00041.HK)釋出公告,披露關於董事調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委任、董事委員會組成變更相關事項。
據悉,潘嘉陽教授調任為鷹君集團執行董事及不再擔任董事會轄下稽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自2021年12月22日起生效。
公司策略性地增加於高科技領域和風險投資行業的投資,包括於2021年8月向一間潘嘉陽間接擁有權益的高科技公司作出200萬美元投資。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4A.76(1)條,該投資為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全面豁免遵守公司股本中普通股股份持有人的批准、年度審閱及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所有披露規定。
潘嘉陽教授往後將協助鷹君集團監督公司的專業投資團隊,篩選及評估投資專案。彼將參與公司營運。鷹君集團稱,調任潘教授為公司執行董事更能反映彼於董事會的角色及職能,並避免任何與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的衝突,達致良好管治。
另外,潘教授,54歲,自2016年3月出任鷹君集團董事。彼於該調任前為鷹君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彼一直為香港中文大學碩士課程教授市場學相關科目。彼取得香港中文大學數學學士學位,副修經濟及市場學,並取得英國赫爾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此外,鷹君集團宣佈,朱琦將獲委任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轄下稽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緊接於潘教授調任後至朱琦獲委任前之期間,鷹君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少於上市規則第3.10A條所規定的最低人數,即獨立非執行董事必須佔董事會成員人數至少三分之一。
因此,鷹君集團將於該委任生效日期(2022年1月1日)符合上市規則第3.10A條所載的規定。屆時,董事會將由15名董事組成,包括7名執行董事,3名非執行董事及5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