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即日起開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 自查自糾是重要環節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顧志娟)12月11日,在證監會新聞釋出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證監會決定自即日起開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推動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高莉表示,經過多年發展,上市公司逐步建立起相對健全的組織架構和公司治理的制度,但是近段時間以來,部分上市公司因治理失效、管控失靈、運作失序等進一步引發資金佔用、違規擔保、財務造假、操縱併購等問題,凸顯出上市公司治理的不科學、不平衡的問題仍存在,反映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少數關鍵的法定職責落實不到位,上市公司決策管理不科學,責任追究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在新形勢下開展專項行動是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內在要求,也是進一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有力抓手。透過兩年的努力,使上市公司治理的整體水平得到提高,進一步健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夯實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專項行動聚焦的主要任務有三個方面。一是強化公司治理的內生動力,透過公司自查、現場檢查以及督促整改,督促上市公司將整改的薄弱問題與提高治理水平相結合,以整改促提升,不斷增強上市公司的自我規範、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識,形成上市公司規範治理的長效機制。
第二,健全公司治理的制度規則,進一步落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的職責界限和法律責任,強化上市公司長期激勵機制。
第三,構建公司治理的良好生態,抓好關鍵少數的培訓,加大先進典型的宣傳,增進認識和認同,凝聚市場共識,營造良好氛圍。
高莉表示,上市公司自查自糾是本次專項行動的重要環節,希望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認真對待,深入對待,如實反饋,有效整改。
校對 李世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