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銀保監會正式釋出《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以規範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經營行為,促進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平穩健康發展。業內人士表示,這將是一部影響深遠的網際網路貸款基本法,對於網際網路貸款行業及助貸行業都有里程碑式意義,尤其為助貸業務合規指明瞭方向,行業有望迎來良性快速發展。
隨著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快速發展,各類商業銀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開展網際網路貸款業務。與傳統線下貸款模式相比,網際網路貸款具有依託大資料和模型進行風險評估、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無人工或極少人工干預、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在提高貸款效率、創新風險評估手段、拓寬金融客戶覆蓋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卻也暴露出風險管理不審慎、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充分、資金用途監測不到位等問題和風險隱患。
《辦法》將現有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納入規範化軌道,促進新業態的健康發展。同時,適應金融科技發展的趨勢,拋棄一刀切的簡單監管思路,原則導向為主,預留監管政策空間,並且堅持鼓勵創新與加強監管相結合,秉持審慎包容的監管態度,鼓勵商業銀行穩步探索產品和服務創新,不斷提高自主風險管控能力。
對於此次《辦法》的落地,360金融CEO吳海生表示,《辦法》基本沿用之前徵求意見稿,與之前我們的政策預判及合規佈局都高度吻合,其正式釋出重大利好行業發展,必將促進市場資源進一步向頭部金融科技公司聚攏。“《辦法》內容非常清晰地透露出了監管對網際網路貸款行業和助貸行業的監管態度及監管原則,即監管層從大面上對網際網路貸款行業和助貸行業是持寬容、支援的態度的。尤其在過往助貸行業因政策不確定性高而常被資本市場低估的大背景下,《辦法》的釋出意味著行業未來走向會越來越明確、監管不確定性也將隨即消失。”吳海生說。
具體來看,《辦法》對銀行與第三方機構合作範圍,作出概括性定義,將與商業銀行在營銷獲客、聯合貸款、風險分擔、資訊科技、逾期催收等方面開展合作的各類機構均納入合作機構範疇。同時對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開展網際網路貸款的助貸業務模式,進行了規範,再次強調“核心風控環節應當由商業銀行獨立有效開展”,但也明確商業銀行除了核心風控環節需獨立自主外,其它環節均可與第三方公司合作。
在業內看來,這一點說明監管層對助貸市場和機構的作用給予了充分肯定,並鼓勵商業銀行以合作方式吸收新技術不斷推動信貸行業變革與創新。在這一規定之下,具有科技實力的頭部金融科技平臺將獲得極大的發展空間。以樂信為例,該公司自研的“靈犀”AI智慧平臺、“鷹眼”智慧風控引擎、“蟲洞”小微金融資產處理技術平臺三大核心技術系統,實現了AI在網際網路消費金融全鏈條的應用。在樂信平臺,99.8%的訂單可自動化稽核,智慧資產撮合匹配效率超95%,實現了極致安全條件下的極致效率,為合作機構創造了可觀商業價值,目前,已有100多家金融機構和樂信公司開展各類合作。業內人士預計,助貸行業在規範快速發展的同時,行業馬太效應也會更加顯著。
此外,《辦法》還首次突破了監管部門長期以來要求“合作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費”的限制,增設“保險公司和有擔保資質的機構除外”條款,這為保險公司和擔保機構參與助貸業務掃清了障礙,也有助於持相關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團加強旗下業務板塊聯動。
《辦法》頒發當日,各投研及證券公司也紛紛給出了對行業的積極解讀。里昂證券認為,監管最新發布的新規進一步給予 “助貸”模式以肯定,而且與過去的網傳版本和徵求意見稿等版本相比,新規中在聯合貸款比例、跨地區借貸以及註冊資金以及準備金上並沒有設立量化限制。政策不確定性的消除將為該領域帶來增長潛力。
此前,銀保監會就《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中金公司、摩根士丹利、花旗等投行相繼釋出政策解讀文章,認為政策風向的調整,體現監管對網際網路信貸平臺對加強銀行信貸業務能力與效率提升上的價值認可。中金公司認為,行業有望在明晰的監管下取得更加穩健的發展,獲客、資料、技術能力突出、受監管及金融機構廣泛認可的助貸龍頭或將增加市場份額,建議關注360金融等頭部公司。摩根士丹利認為,政策收緊將進一步帶來市場整合,短期內對高質量金融科技公司是利好訊息。(經濟日報記者 錢箐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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