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高山企業(00616)及永義國際(01218)聯合公佈,於2020年11月5日,永義及高山訂立買賣協議,永義擬向高山收購公司A及公司B的全部已發行股份,高山同意促使出售貸款轉讓給永義,總代價為11億港元。高山企業(00616)及永義國際(01218)已申請股份自2020年11月10日上午九時正起高山股份交易在聯交所復牌。
買賣協議以高山在該拍賣中成功中標物業B及餘下單位為條件。倘若該拍賣不成功,則高山及永義將不會繼續進行買賣協議。
於2020年9月30日,公司A及公司B欠高山的股東貸款分別為約4.84億港元及1.99億港元。
公司A的唯一重大資產(透過全資附屬公司)為物業A,包括於土地註冊處登記為海旁地段第245號A段的9分段、3分段、8分段及1分段的整幅土地及建築於其上的宅院、建築及樓宇,即香港堅尼地城爹核士街1B、1C、1D及1E。物業A於1962年落成。物業A的實用面積及註冊地盤面積分別約為16876平方尺及約為4940平方尺。
公司B的唯一重大資產(透過全資附屬公司)為物業B,包括於土地註冊處登記為海旁地段第245號A段的餘段及海旁地段第245號A段的7分段的整幅土地及建築於其上的宅院、建築及樓宇的約91.67%同等不分割份數,即香港吉席街93和95號(除餘下單位外)。物業B於1962年落成。物業B的實用面積及註冊地盤面積分別約為6691平方尺及約為2183平方尺。
該等物業(包括餘下單位)合併地段的總實用面積及註冊面積分別約為24224平方尺及約為7123平方尺。
高山董事認為,鑑於高山集團的房地產活動目前集中於工業及非住宅分部,因此出售事項既為高山的其他物業專案籌集現金用作融資,亦將其重點投放於工業及非住宅分部的一種方式。故此,高山同意與永義進行買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