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類平臺單次求助金額不超50萬
【眾籌類平臺單次求助金額不超50萬】救助金仍有剩餘應退回贈與人8月18日,水滴籌、愛心籌、輕鬆籌、360大病籌等個人大病求助網際網路服務平臺簽署升級《個人大病求助網際網路服務平臺自律倡議書》和《個人大病求助網際網路服務平臺自律公約》。自律公約升級版將一般的單次求助金額限定在50萬元,平臺應當對發起人及求助人的身份證明進行稽核,如經查實求助人、發起人釋出的資訊虛假的,平臺應當開通退款通道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逾500萬大病家庭透過個人大病求助網際網路服務平臺釋出了求助資訊,獲得了超過20億人次愛心人士的響應。 對於受助人接受贈與的救助金,在用於大病治療等用途後仍有剩餘的,明確其處理方式為按原路退還贈與人,並應當在前期發起人在平臺發起求助時即以協議進行約定。(中國青年報,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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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