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貸到底是延續原有的基準利率定價方式,還是改成LPR定價方式?”在銀行簡訊狂轟濫炸的催促下,糾結了5個月的房奴們終於迎來了抉擇的大限時刻。8月12日,中、農、工、建和郵儲銀行五家國有大行也同時釋出公告,將於8月25日起對批次轉換範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則統一調整為LPR定價方式。也就是說,這期間如果個人不做任何申請動作,這幾家銀行將統一為客戶調整新的利率計價方式。
糾結:六大行下最後通牒 轉還是不轉?
市民李先生在北京銀行有筆房貸,貸款110萬元,月利率為4.08333‰,這兩天他頻繁接到銀行的簡訊提醒,告知他國家利率體系由基準利率改為LPR利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銀行將於8月23日至31日期間對個人按揭貸款統一調整為LPR浮動利率定價。簡訊還特別提到,若使用者不希望轉換,仍維持合同利率,需要在23日前的工作日內聯絡銀行申請保留基準利率。
看過銀行的提醒簡訊後,李先生也上網做了些功課,但仍然一頭霧水,有點糾結。因為他當時簽訂的房屋貸款利率處在低位,目前的還貸壓力他也能承受得起,他擔心轉換為LPR後,萬一房貸利率上行,自己以後還要多還貸款。
而這份擔憂,在8月12日也傳遞到了其他“房奴”身上,在北京暴雨的陰霾中,中、農、工、建和郵儲銀行五家國有大行同時釋出公告,稱將於8月25日起對批次轉換範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則統一調整為LPR定價方式。
公告同時明確,批次轉換完成後,若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透過相關渠道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再加上此前的7月20日,交通銀行最早釋出的公告,將於8月21日統一對未進行選擇的使用者調整為LPR利率。目前已經有六大銀行為客戶下了最後“通牒”。
算賬:不用選擇困難 如果貸款期短果斷轉
對此,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諮詢了幾家銀行的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就目前來看,相對於此前的基準利率,大部分貸款使用者還是會選擇將貸款利率轉換為LPR,這樣如果未來房貸利率下行,還款金額就會減少,但有一些此前貸款利率比較低的客戶,也擔心未來利率上行,選擇LPR會增加還款金額,因此還在觀望中。
那麼到底該不該將房產利率轉換為LPR?對此,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採訪了信予萊希理財規劃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聶旭東,請他給“李先生們”算筆賬。
聶旭東認為,從中國人民銀行已釋出過的12次LPR來看,與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掛鉤的5年期以上LPR由首期的4.85%降至目前的4.65%。現階段處於經濟下行,為促進民生,LPR處於下調階段,所以如果貸款剩餘期限較短,肯定選擇LPR,但是如果剩餘期限較長,選擇LPR 會存在風險,其風險就是當以後經濟過熱時,LPR可能會上調,貸款利率就會增加。
如李先生這種當初貸款利率較低的情況,就要看貸款剩餘的期限,如果期限較長,未來經濟過熱時,貸款利率就會增加,這個時候固定利率比較穩定,就不會受到影響。如果期限較短,可以考慮選擇LPR。
也就是說現在是否要變更LPR,並沒有必要太過糾結。因為現在主要關注LPR的走勢就可以了。如果認為以後大機率會持續下跌,那麼就改成以LPR為基準的浮動利率;如果怕摸不準,擔心上漲,那麼就選擇固定利率即可。
LPR轉換這些你要知道
問題1:LPR什麼時間公佈?在哪裡能夠查詢?
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9:30,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當月LPR。
LPR透過兩個網址權威釋出:一是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網站(www.chinamoney.com.cn)中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欄目;二是中國人民銀行網站(www.pbc.gov.cn)首頁右側中部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欄目。
問題2:使用LPR定價後,如何確定和表示貸款合同裡的利率?
使用LPR作為定價基準後,貸款利率以LPR加減點的形式確定,即“LPR+n個基點”、“LPR-n個基點”或“LPR+m%”、“LPR-m%”。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貸款利率由直接對應的LPR作為基準,1年期以內、1年至5年期貸款利率的參考基準,可由銀行在二者之間自主選擇。
(1)固定利率貸款的定價:固定利率貸款在合同期限內利率水平保持不變,按照合同中明確的某個時間點或時間段的LPR加減點確定具體利率水平,利率水平一旦確定,直至借款到期日保持不變。
例子:一筆3年期固定利率貸款,合同約定在簽訂日前最新公佈的1年期LPR基礎上加30個基點確定利率,合同簽訂日前最新公佈的1年期LPR為4.15%,那麼這筆貸款在借款期內的利率水平為4.45%(4.15%+0.3%=4.45%),並保持不變直至到期。
(2)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浮動利率貸款應在合同中約定以一定的時間週期,按相應期限LPR加減某一確定的點差計算具體利率水平,利率隨參考的LPR變動而浮動。
例子1:一筆7年期浮動利率貸款,約定每三個月重新定價,約定的點差為加5個基點(即0.05個百分點),參考的基準為貸款發放日或重新定價日前最新公佈的5年期以上LPR。貸款發放日為2019年8月21日,由於8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為4.85%,則2019年8月21日至11月20日的利率為4.9%(4.85%+ 0.05%=4.9%); 2019年11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則自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2月20日,利率為4.85%(4.8%+ 0.05%=4.85%)。以此類推。
例子2:一筆15年期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約定在每年1月1日重新定價,約定的點差為加20個基點(即0.2個百分點),參考的基準為每年12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合同簽訂日為2019年8月21日,由於8月20日公佈的5年期以上LPR為4.85%,則該筆房貸2019年8月21日至12月31日的利率為5.05%(4.85%+0.2%=5.05%);2019年12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則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利率為5%(4.8%+0.2%=5%)。以此類推。
問題3:哪些存量貸款需要轉換?
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需要轉換:
一是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或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
二是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
三是浮動利率。
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固定利率貸款。
問題4: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如何轉換?
舉個例子來說明: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2020年3月的實際執行利率為5.6%,剩餘期限25年。
如果貸款人選擇轉換為固定利率,那麼貸款合同利率條款改為固定利率5.6%,並執行至貸款結清;
如果貸款人選擇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那麼:(1)該筆貸款目前至2020年12月的實際執行利率保持5.6%不變;(2)其加點點差為目前實際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20日釋出的5年期以上LPR(4.8%)之間的差值,即80個基點(5.6%-4.8%=0.8%),且這個點差以後保持不變;(3)若轉換時借貸雙方確定重定價週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2021年1月—12月,該筆貸款的實際執行利率調整為2020年12月20日公佈的5年期以上LPR+0.8%,以後每年以此類推。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張子淵編輯/趙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