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2日訊 信用中國(安徽)網站日前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合高市監罰字﹝2022﹞533號)顯示,惠而浦(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而浦”,600983.SH)生產不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公司罰款148633.54元;沒收違法所得61565.75元,共計罰沒210199.29元,沒收違法商品2臺。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8月8日。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惠而浦主營業務為洗衣機、冰箱、微波爐、電機及控制器等的生產、銷售和服務,公司於2004年7月27日在上交所掛牌,截至2022年3月31日,廣東格蘭仕家用電器製造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4.38億股,持股比57.11%。
以下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