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開展私募基金業務存違規行為 匯隆中宸資產遭監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媛)10月7日,青島證監局釋出公告稱,在對青島匯隆中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隆中宸資產”)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現場檢查中發現,匯隆中宸資產存在未驗證合格投資者資產證明材料或收入證明材料;內控治理不規範的情況。

由於上述行為違反了多項規定。按照有關規定,青島證監局現對匯隆中宸資產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要求其應高度重視,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內控管理,提高合規運作水平。

因開展私募基金業務存違規行為 匯隆中宸資產遭監管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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