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依法依規加大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的整治力度,再次傳遞出加大清欠力度、最佳化營商環境、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決心。
今年以來,受國內外複雜嚴峻環境和疫情多點散發等因素影響,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增長較快、被拖欠情況增多,中小微企業普遍現金儲備不多,資金緊張現象較為明顯。
國務院此前釋出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提出,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資訊透過網站、報刊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但從目前公開情況看,只有個別省份有所公開,公開的部分省份詳略情況不一致,也缺乏統一的公開標準。此外,很多企業反映,應收賬款積壓導致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增多,希望銀行承兌匯票縮短期限,降低票面額度,發揮銀行承兌匯票的流通功能,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治理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直接涉及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應多措並舉,持續推進。
建立相應的制度體系尤為重要。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強化長效機制建設,強調抓緊制定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規的相關配套政策,將有助於規範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與中小微企業的業務款項往來納入法治軌道,從根本上防範拖欠賬款問題。
國務院常務會議還從壓實地方屬地和部門監管責任等方面,防範拖欠賬款問題。對此,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壓實責任,一抓到底,同時加強源頭治理,加強督導檢查和約束懲戒,抓好問題核查和督辦。特別是對存在嚴重失信的拖欠主體,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措施,讓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的“老賴”寸步難行。(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祝君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