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張林霞 6月3日,*ST銀億(000981.SZ)關於對銀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年年報的問詢函。涉年審報告審計保留意見、非經營性款項往來、經營情況、提壞賬準備等相關內容,共十一項問題。
據公告顯示,公司2020年審計報告被年審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形成保留意見的基礎為根據公司報告期末財務資料,公司中短期償債能力弱,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可能存在導致銀億股份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確定性的事項。
鑑於此,深交所要求說明截至回函日破產重整的具體進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款的支付進度,投資人的履約意向及履約能力是否發生重大變化,2是否存在需變更重整計劃、重整投資人的情形,以及你公司為推進破產重整、解決持續經營能力不確定性、資金佔用、業績補償、現金返還、債務逾期等問題擬採取的具體措施。
報告期內,公司與聯營企業舟山銀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舟山銀億”)存在應收票據3,761.52萬元,報告期內償還100.48萬元,期末餘額3,661.14萬元;報告期初與舟山銀億存在其他應收款餘額5,726.13萬元,報告期內全部償還;報告期初、期末均與舟山銀億存在長期應收款68,778.55萬元。
年報顯示,公司2020年各季度分別實現營業收入9.21億元、40.28億元、13.25億元、16.86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3.96億元、4.19億元、0.13億元和-11.2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以下簡稱現金流量淨額)1.77億元、0.15億元、0.15億元、3.08億元。
深交所要求,請結合公司行業情況、收入確認及回款政策、年初銷售退回情況等,說明報告期內收入季節性變化的原因,各季度淨利潤與現金淨流量變化趨勢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
年報顯示,公司2020年各季度分別實現營業收入9.21億元、40.28億元、13.25億元、16.86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3.96億元、4.19億元、0.13億元和-11.2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以下簡稱現金流量淨額)1.77億元、0.15億元、0.15億元、3.08億元。請結合你公司行業情況、收入確認及回款政策、年初銷售退回情況等,說明報告期內收入季節性變化的原因,各季度淨利潤與現金淨流量變化趨勢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要求,說明汽車零部件業務相關收入大幅下滑和房產銷售相關收入大幅增長的具體原因,並說明房產銷售業務的主要模式,房產所在地、客戶構成,相關業務收入增長是否具有可持續性。
年報顯示,你公司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分為賬齡組合和組合1,其中賬齡組合期末賬面餘額為3.39億元,對其計提壞賬準備0.39億元;組合1期末賬面餘額為4.22億元,未計提壞賬準備。根據年報,組合1主要由東方億聖及其子公司、寧波凱啟及寧波恆暉對應應收帳款組成,根據其業務性質和歷史交易情況,其信用風險被認定為不重大。
深交所要求,說明組合1中客戶的主要情況,相關應收款項的具體內容、形成原因、形成時間,並結合其具體業務性質、歷史回款情況等說明相關應收款信用風險被認定為不重大且未計提壞賬準備的原因及依據。
報告期末,公司對邦奇集團、寧波昊聖、ApojeeGroup分別計提商譽減值準備5.29億元、0.97億元和0.60億元,合計6.86億元,期末商譽餘額為8.13億元。
深交所要求,請說明公司對上述資產商譽減值測試的主要引數和測算過程,並結合標的公司最近三年業績、經營情況分析說明相關引數預測是否審慎合理,報告期未商譽減值計提是否充分、合理。請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報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動資產中本期新增應收海拉爾北山CDEF地塊地價款項5.14億元。請公司補充說明上述款項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相關資產的具體情況、款項形成原因、背景,並說明相關收入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明確意見。
報告期末,預收款項餘額為0.18億元,較上年末的34.81億元,減少34.63億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會計政策變更情況、相關收入確認情況等,量化說明報告期內預收款項的變化原因、過程,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明確意見。
報告期內,資本化研發投入佔研發投入的比例為78.26%,較上年增加十四個百分點。此外,報告期末,無形資產中開發支出19.12億元,未計提攤銷。
深交所要求,結合研發專案的進展,以及研發費用資本化確認條件、會計政策等,說明資本化比例增加的原因,無形資產6中開發支出未計提攤銷的原因,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明確意見。
年報顯示,銀億股份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以山西凱能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凱能”)49%股權抵償的92,965.06萬元,並於2020年1月2日將持有的山西凱能51%股權過戶至公司名下,為剩餘佔款清償義務提供擔保。
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對山西凱能股權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明確意見。
對問詢函,深交所要求銀億股份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在6月10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交所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