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間,ST浩源(002700)釋出公告稱,已經收到新疆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新疆浩源主要涉及的違規行為包括: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其為關聯人提供8000萬元擔保及因擔保責任產生的6007.5079萬元資金佔用的事項。
新疆證監局依法擬決定,對新疆浩源相關人員予以罰款,擬罰款合計220萬元。同時擬決定,對違法情節嚴重、較為嚴重、特別嚴重的相關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據瞭解,新疆浩源主營天然氣輸配、銷售和入戶安裝業務。
在股價上,新疆浩源長期震盪走低。截至目前,ST浩源股價約為4元/股,最新市值17.15億元,較近90億元的高峰縮水70多億元。
據悉,這已經不是新疆浩源第一次出現因信批違規遭證監會立案調查。新疆浩源上一次被調查,還是在2018年。
有律師表示,基於上述的違規事項,投資者可以進行索賠。
第一次行政處罰的索賠時段為:在2017年6月7日至2018年3月21日期間買入ST浩源,且在2018年3月22日之後賣出或持有ST浩源的虧損投資者。
第二次違規的索賠時段為:2019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3日之間買入新疆浩宇,並在2020年4月14日之後賣出或者持有ST浩源造成虧損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