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武漢交通廣播)
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根據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
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 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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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必在本月31日前確認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 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若未及時確認,那麼已填報的扣除資訊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即使資訊沒有變化,建議大家還是核對一下自己的資訊是否填寫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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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種情況需要修改
①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④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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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操作步驟
個稅APP端 | 確認操作步驟
(0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①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一鍵帶入”;如下圖1、圖2:
② 依據提示“將帶入2020年度資訊,請確認是否繼續?”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確認後點擊“確定”;如下圖3、圖4:
③ 開啟“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資訊;如有修改,可以點選“修改”,資訊確認後點擊“一鍵確認”。如下圖5、圖6: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資訊,則需先刪除之後才能點選“一鍵確認”。
④ 點選“一鍵確認”後,資訊則提交成功。不需要重複確認,否則之前確認的資訊會顯示已作廢,系統會以最新確認的資訊為準。如下圖7、圖8:
使用者可以在確認之後在APP中點選首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查詢-選擇扣除年度“2021”-檢視已提交的資訊,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02)2021年需對已填寫的資訊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資訊等,則需點選“待確認”之後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資訊。
如:需要修改基本資訊:先進入2020年的資訊頁面,修改後再重新確認。在APP中點選首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查詢-選擇年份2020年,修改之後再確認2021年的資訊。
舉例:使用者需修改贍養老人的分攤比例。
點選“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資訊,點選“修改”-“修改分攤方式”,修改成功後返回“待確認”介面,再點選“一鍵確認”。
(03)2021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專案
比如2021年不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選“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資訊,點選“刪除”,再點選“一鍵確認”。如下圖9、圖10:
(04)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專案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後,點選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下圖11、圖12:
(05)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上圖11、圖12。
電腦網頁端 | 確認操作步驟
▲點選圖片進入網頁端:自然人電子稅務局
① 如您 2020 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並需要在 2021年繼續享受,請及時關注相關資訊是否發生變化(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一“快捷填報”欄【一鍵帶入】);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② 如您未曾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但 2021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可以享受,您可點選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點選相應扣除專案進行填報。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資訊等,則需點選“檢視”之後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如需修改基本資訊,可先進入2020年的資訊頁面修改後再重新確認。
點選“刪除”後,一鍵確認即可。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後,選擇扣除年度,點選相應的扣除專案進行填報。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資訊,則需先刪除之後才能點選“一鍵確認”。
直接選擇扣除年度,點選相應的扣除專案填報即可。
編輯:鄒慧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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