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深市2020年股權激勵:1171家公司推1948單,技術密集型行業佔比過半

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鄧宇晨

繼披露2020年深市併購重組和再融資情況後,1月26日晚,深交所釋出《深市上市公司2020年股權激勵情況綜述》(下稱“《綜述》”)。

資料顯示,2020年,深市共有1171家上市公司推出1948單股權激勵計劃,涉及股份數量286.52億股,近半數深市公司推出激勵計劃,超兩成推出多期激勵計劃。

2020年的股權激勵呈現出激勵數量回升、長期激勵增多和技術密集型行業活躍度較高等三大特點。

統計資料顯示,2020年全年,深市上市公司推出股權激勵計劃264單,較2019年上升21.7%。2005-2020年,共有502家公司推出兩期以上激勵方案,282家公司推出三期以上激勵計劃。

2020年,深市股權激勵計劃平均有效期限4.81年,有效期在4年及以上的激勵計劃248單,佔當年推出方案的93.94%;有效期在5年及以上的激勵計劃113單,較上年同比增長20.21%。

與此同時,深市推出股權激勵數量排名前五的為計算機、通訊和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專用裝置製造業,醫藥製造業等技術密集型產業,累計推出方案數量佔全部方案的56.94%。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深市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平穩落地,深交所在創業板推出了第二類限制性股票激勵方式,並在授予價格、激勵物件、激勵比例、激勵模式等方面給予市場主體更多靈活性;新型股權激勵方案持續湧現,體現了“存量+增量”改革同步推進、新舊規則平穩過渡的特點。

2020年,共計有103家創業板公司披露股權激勵方案,採用第二類限制性股票作為激勵工具的公司有61家,59家為存量公司。二類限制性股票無需提前出資,允許不設定限售期,同時大幅減少後續回購登出情形,減輕被激勵物件資金壓力,簡便公司實施流程,上市公司實施創新工具的積極性高漲。

《綜述》指出,新規適當放寬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限制,允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低於市場參考價的5折,同時要求財務顧問就定價合理性發表意見。截至2020年底,首都線上(300846.SZ)、伊之密(300415.SZ)等多家公司採用自主定價模式,為上市公司實施強效激勵提供更多自主空間。

此外,穩健醫療(300888.SZ)、萬興科技(300624.SZ)等26家創業板公司激勵計劃包含對持股5%以上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勵,有7家創業板公司累計激勵權益超過總股本10%。提升關鍵核心人員對公司業務拓展、研發創新的積極性,同時為創業者穩固控制權提供新的方式。

股權激勵是激發上市公司創新發展內生動力,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2020年,深交所堅持服務為本,持續完善相關配套規則,全面修訂、最佳化股權激勵業務流程。

在監管方面,《綜述》指出,2020年,深交所認真履行自律監管職責,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夯實中介機構職責,多措並舉提升監管有效性,在2020年共發出59份關注函、問詢函等函件。

2020年,深交所進一步加大針對前後期不同激勵計劃業績指標差異較大、考核指標設定不合理、考核指標隨意變更、實施程式不合規、涉嫌利益輸送等情形的監管力度。2020年,深交所共發出關注函、問詢函等函件59份,發揮一線監管警示糾偏作用,維護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

在督促中介機構履職盡責方面,2020年,深交所要求中介機構對公司績效考核指標、考核期的設定以及考核指標的變更合理性發表明確意見,發揮中介機構市場“看門人”作用;同時,向上市公司傳遞監管資訊和導向,要求其在聘請財務顧問機構時,對財務顧問機構及其執業質量進行充分評估,確保選聘的財務顧問機構具備相應的執業能力和良好的內控安排。

《綜述》指出,下一步,深交所將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堅守服務創新創業定位,持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激發人才創新活力,並加大對異常激勵情形監管力度,引導上市公司合規有效實施股權激勵,促進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更好支援科技創新,推動科技、資本和實體經濟高水平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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