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的內幕交易案終結束 香港法庭命令三人吐出所有獲利
財聯社(上海,編輯 周新暘)訊,中國香港特區證監會昨晚(2月16日)披露,當地法庭命令三位內幕交易者向投資者支付1290萬港元,這意味著這宗時間跨度近6年的案件終告結束。
這是一件發生在2016年內幕交易案。2016年4月,富士康母公司鴻海精密工業透過旗下子公司Foxconn(Far East)收購千里眼、現稱訊智海(08051.HK)50.07%的股權。而上述內幕交易案所涉的內幕資訊正是鴻海精密工業的這筆收購。
原訟法庭要求有關三人就2016年3月至4月從事內幕交易所獲取的12,949,875港元不合法利潤全部賠付,獲償物件為當時與其交易的63名投資者。涉案三人為易芳芳,及其侄女危娟和危娟的丈夫黃軼;易芳芳當時為千里眼控股股東的代表。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稱,就該案案展開的民事法律程式亦告終結。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表示:“法庭頒佈的命令將會使與危娟及黃軼交易的投資者儘可能恢復至他們訂立交易之前的狀況。該63名投資者無法察悉他們是與從事內幕交易的危娟及黃在進行交易。”
他續稱:“如果他們知悉有關情況,便不會將股份賣給危娟及黃軼,更當然不會以該價格出售股份。本案帶出的明確訊息是,違規者應對不法行為所帶來的後果,包括復原或補救的成本負責,而不是由無辜的投資者或市場來承擔。”
典型的老鼠倉
香港證監會透過調查發現:
在2016年2月底至4月12日期間,易芳芳當時以千里眼控股股東代表的身份,與鴻海方面就收購千里眼的建議進行磋商時,獲得了有關收購建議的資料。隨後,千里眼於2016年4月14日公佈了有關收購內容。
在2016年3月1日至4月12日期間,易芳芳透過過由危娟及黃軼持有的3個股票賬戶買入千里眼股份。黃軼亦在有關收購公佈之前,透過帳戶買入千里眼股份。他們透過這些賬戶,最終買入的股份數量共2272萬股。
千里眼在2016年4月15日恢復買賣後,在2016年4月15日至5月20日期間,這三個帳戶共計出售了1,565萬股千里眼股份,獲利1,29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