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昇興股份的各方面"問題"近期接連不斷的爆發出來,首先是去年年報中的多方面問題被問詢,其次是控股股東的質押問題,近日又由於信披問題,三未董高吃了警示函!
林永賢等三董高吃警示函
7月20日晚間,昇興股份釋出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林永賢、林永保、黃冀湘於2020年7月1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以下簡稱“福建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林永賢、林永保、黃冀湘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明,2019年5月28日,昇興股份披露收購太平洋制罐(漳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漳州太平洋”)等2家公司的公告,同時披露控股股東昇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昇興控股”)透過新設全資子公司太平洋制罐(福州)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集團”)收購太平洋制罐(瀋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瀋陽太平洋”)等4家公司的公告。
2019年7月19日,瀋陽太平洋完成投資人變更工商登記手續。2019年9月26日,昇興股份收購漳州太平洋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並公告。昇興股份及控股股東開展上述收購事項前,漳州太平洋對瀋陽太平洋存在其他應收款,截至2019年9月30日上述其他應收款餘額為2.74億元。上述收購完成後,漳州太平洋成為昇興股份的全資子公司,瀋陽太平洋成為昇興控股間接控制的全資子公司,漳州太平洋對瀋陽太平洋的其他應收款往來款實際構成昇興股份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昇興股份未及時予以披露,直至2019年年報審計期間昇興股份自查發現了上述因併購被動形成關聯方資金佔用情況,並於2020年4月30日進行了披露。昇興股份於2020年5月28日披露,截至2020年5月27日瀋陽太平洋已清償上述全部欠款並支付了資金佔用費。
根據《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福建證監局決定對林永賢、林永保、黃冀湘採取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近7成
7月18日,公司釋出了關於公司股東股份解除質押的公告。公告顯示,截至2020年7月17日,上述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質押股份(累計被凍結或拍賣等股份)情況如下:
昇興控股作為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公司56,439.86萬股,累計質押/凍結/拍賣等數量為39,500萬股,佔其所持股份比例為69.99%。
流動負債居高不下,深交所13連問
資料顯示,昇興股份主營業務是食品飲料包裝容器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及提供飲料灌裝服務,主要產品為飲料罐和食品罐,包括三片罐、二片罐、鋁瓶產品,為食品、飲料及啤酒行業企業提供從研發、設計、曬版、印刷、生產、配送、灌裝、資訊智慧資料服務的一體化全方位服務。
2019年年報資料顯示,公司實現營收25.49億元,同比增長21.50%;實現淨利5345.57萬元,同比增長25.29%。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扣非淨利同比下滑了58.69%。仔細挖掘之下,公司主營業務並非公司盈利的主力軍。財報顯示,對福州瑞豐的投資為公司帶來了1188.57萬元的投資收益,佔利潤總額近兩成;此外,低成本收購太平洋漳州和太平洋武漢取得的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差額為公司帶來了2927.66萬元的營業外收入,佔據了近一半的利潤總額。
7月17日,深交所下發了關於對昇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報的問詢函,問詢函中提及貨幣資金、流動負債、短期償債等13個方面問題。
資料顯示,截至 2019 年末及 2020 年一季度末,昇興股份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分別為 1.49 億元、0.8 億元,流動負債餘額分別為 22.77 億元、17.78 億元。同時,昇興股份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存在較大比例受限用於抵押貸款的情形。深交所要求結合公司貨幣資金、現金流及收支安排、債務到期情況,說明是否存在短期償債風險。
年報顯示,昇興股份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將食品級鋁瓶、飲料灌裝及兩片罐的主線裝置折舊年限由 10 年變為 15 年,其他機器裝置折舊年限維持 10 年不變。該項變更調增昇興股份 2019 年度淨利潤1,681.85 萬元。深交所要求昇興股份以列表形式補充披露本次變更涉及的機器裝置賬面原值、預計殘值、累計折舊、賬面價值、已折舊年限等具體資訊,並結合技改投入和使用保養經驗、同行業上市公司對同類資產的折舊政策等,進一步論證上述折舊年限變更的依據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
另外,年報顯示,昇興股份與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等原告方存在一筆標的額 9,800 萬元的訴訟事項,案由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糾紛。請昇興股份在年報第五節“重大訴訟、仲裁事項”部分補充披露上述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及進展,並說明是否計提預計負債及理由。
對於這些問題,昇興股份後期將如何回覆,我們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