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證券業協會公佈2023年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結果。其中,第一創業承銷保薦的評級結果從B降至C。
2023年8月,第一創業承銷保薦因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債券業務執業質量由B降至C2023年7月,修訂後的《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正式釋出並實施。
此次執業質量評價是對各參評證券公司2022年公司債券業務情況開展的綜合性評價,同時適度兼顧評價期後至評價結果釋出前部分證券公司重大違規事項的影響。企業債券將在下一年度納入評價範圍。根據《評價辦法》,評價結果分為A、B、C三類,其類別的劃分主要反映參評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合規內控、執業質量與服務能力的相對水平,不涉及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和業務資格的評價。
《評價辦法》顯示,若證券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報送評價材料的;專案處罰處分指標得分為0的;產生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等其他協會認為應當納入的三種情形之一,其評級將為C類。
公開資料顯示,第一創業承銷保薦的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出現下降,降至C。2021、2022年度,第一創業承銷保薦的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均為B。
保薦業務存薄弱環節曾被予以警示麵包財經翻查資料發現,2023年8月,第一創業承銷保薦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於對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及關偉、尹志勇、劉濤濤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檔案顯示,第一創業承銷保薦作為聚威新材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專案保薦人,存在對發行人研發費用歸集相關內部控制有效性核查不到位、對發行人產量資料的核查不到位、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
根據《稽核規則》第十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四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採取以下監管措施:“對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及關偉、尹志勇、劉濤濤予以監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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