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宣判未能獲釋 孟晚舟當天出庭聽取加拿大法庭裁決
孟晚舟未能獲釋。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又譯卑詩省)高等法院法官當地時間5月27日在溫哥華裁決,孟晚舟引渡案滿足“雙重犯罪”標準。
孟晚舟當天出庭聽取法庭裁決。
“雙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之一,即尋求引渡的國家對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屬於犯罪,這是開展引渡的先決條件。
法官裁定此案符合“雙重犯罪”標準,意味著引渡聆訊將繼續推進。按照計劃,控辯雙方還將辯論孟晚舟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加方拘捕時,加方執法行動是否存在程式濫用並導致孟的合法權利受損,以及美方提出的引渡證據及罪名是否充分、適當等問題。
2018年12月1日,加方以應美方要求為由,拘押了正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轉機的孟晚舟。美方基於欺詐罪對孟提出引渡要求。加司法部於2019年3月1日就孟晚舟引渡案簽發授權進行令。此後,孟晚舟曾於2019年三度在溫哥華出庭參加程式性內容的聆訊。今年1月下旬,卑詩省高等法院舉行了孟晚舟引渡案第一階段正式聆訊。
“孟晚舟事件”時間軸
---2018年12月1日
加拿大以應美方要求為由,“逮捕”了華為創始人任正非之女、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
加拿大聯邦司法部證實了相關訊息,並稱美方已要求引渡孟晚舟。
---2018年12月6日
孟晚舟在加拿大遭逮捕的訊息被曝光。
---2018年12月7日
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對孟晚舟的保釋申請未做出裁決。
---2018年12月10日
孟晚舟的第二次保釋聽證仍未做出裁決。
---2018年12月11日
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准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其保釋金為1000萬加元,其中包括700萬加元現金。法庭還提出了其他一些保釋條件。
---2018年12月12日
華為公司在官方微博發表宣告,稱期待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及時、公正地結束這一事件。
---2019年1月28日
美國司法部對華為公司及其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等提出起訴。北京時間1月29日,中國外交部回應此事,敦促美國立即撤銷對孟晚舟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
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
同日,孟晚舟向卑詩省高階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其中指控加拿大邊境事務局官員在孟晚舟被捕前,以常規邊境檢查作幌子,對其進行非法搜身、拘禁、詢問,以及搜查證據。
---2019年3月6日
孟晚舟在卑詩省省高等法院出庭。這是孟案件進入引渡司法程式後,孟晚舟首次出庭。此次持續不足20分鐘的聆訊主要為程式性內容。
---2019年5月8日
5月8日,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再就孟晚舟引渡聽證會重新開庭。這次聽證會只是確定接下來庭審的時間表,不會做出引渡與否的決定。
---2019年6月6日
卑詩省高等法院決定,將孟晚舟引渡案正式聆訊時間定在2020年1月20日。華為公司當天發表宣告回應表示,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在加拿大法律下並不構成犯罪,引渡申請不符合加《引渡法》的核心原則。華為方面並認為,加方執法存在嚴重的程式濫用。
---2019年6月24日
孟晚舟的四位主要律師簽署一項宣告,要求加拿大政府放棄孟晚舟引渡案,因為這符合加拿大的利益。
---2019年8月20日
卑詩省高等法院在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後,同意公佈包括孟晚舟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遭扣留時的監控影片片段以及數百頁相關法庭檔案等孟案部分檔案。
---2019年9月23日
孟晚舟引渡案再次開庭審理,引渡案進入實質性審理階段。
---2019年10月3日
孟晚舟案件的新一輪庭審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卑詩省高等法院結束。此輪開庭進行的是孟晚舟引渡案的相關資訊披露聆訊,持續7天。
---2020年1月17日
孟晚舟在位於加拿大溫哥華的卑詩省高等法院再度出庭。
---2020年1月20日-23日
孟晚舟引渡案第一階段正式聆訊在卑詩省省高等法院展開,控辯雙方進入實質性的法庭交鋒。孟晚舟全程出庭。此輪聆訊重點是辯論美方針對孟晚舟的引渡要求是否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法官未當庭作出裁定。
---2020年4月27日
孟晚舟引渡案在卑詩省最高法院舉行聽證。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聽證採取網上方式進行,開庭後僅僅進行了不到30分鐘就結束。
---2020年5月27日
加拿大的法院宣佈對孟晚舟有關案件裁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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