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險為核能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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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國提供核保險保障規模近萬億元,覆蓋從業人員2萬餘人

  核保險為核能發展保駕護航

  2021中國核保險共同體年會日前在北京舉行。來自中國銀保監會、中國核共體29家成員公司的60餘位代表出席會議。在年會上,與會專家學者對中國核保險共同體“十三五”期間的工作進行總結,確定了中國核共體“十四五”期間的發展方向。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截至“十三五”末,我國在運核電機組數量達到49臺,比“十二五”末增長58%,在運機組數量和裝機容量位列全球第三;在建核電機組數量和裝機容量保持全球第一。以2020年為例,中國核共體為全部執行核電機組和其他有關核設施、核活動提供保險保障,市場佔有率100%,提供的核保險保障規模近萬億元,較“十二五”末增長130%;為核電從業人員提供的保障覆蓋面由零提升到2萬餘人。從提供保障的險種來看,除傳統的核物質損失險、核第三者責任險、核運輸第三者責任險外,創新開發並推廣實施放射性僱主責任險,承保的風險種類由財產風險、第三者責任風險擴充套件至從業人員健康風險。中國核共體主席、中再集團董事長袁臨江在年會上表示,核共體作為我國執行時間最久、機制最完備、專業實力最雄厚的行業性共同體平臺,是我國保險業通力合作的一張名片。

  “十四五”規劃提出,鼓勵發展巨災保險,推行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參加年會的多位專家學者表示,“十四五”期間保險業需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迴歸風險保障職能,高質量發展將成為我國保險業的內在要求。2020年10月實施的《核保險巨災責任準備金管理辦法》明確,核保險經營不以商業盈利為目的,要求經營核保險的保險公司將核保險保費盈餘長期提留,專門用於核事故損害賠償。

  截至今年8月底,我國已核准5臺核電新機組,預計“十四五”末國內執行核電機組數量將達61臺,在建機組數量達到30臺左右,執行及在建核電機組達近百臺規模。我國核工業呈現規模建設與技術革新互促共進的良好局面,利好核保險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新技術核電機組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如高溫氣冷堆、示範快堆、模組化小堆、海洋核動力平臺等新技術核能專案均有望在“十四五”期間投入執行。袁臨江表示,在“十四五”期間中國核共體要從產品創新、平臺驅動、科技賦能、全球聯動角度持續發力,加強能力建設,透過提供全面的核保險保障為核能發展保駕護航,切實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業內專家認為,在國際核保險市場對此普遍缺乏承保經驗和技術支援的條件下,中國核共體需要依託本土優勢,透過積極探索逐步積累對核能新技術的承保、風險評估優勢,但從加強風險管理的角度看,還需要充分利用好國際市場和資源,高度重視風險分散。多位業內人士向經濟日報記者表示,從行業長遠發展的角度來看,共建高水平核安全命運共同體的價值理念需進一步弘揚和加強,以持續促進核保險風險管理、核巨災責任準備金積累和核工業安全運營。(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於 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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