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要著力建設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稅收大資料為驅動力的具有高整合功能、高安全效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大幅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明顯降低徵納成本,充分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主要目標是,到2022年,在稅務執法規範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稅務執法新體系,實現從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基本建成“線下服務無死角、線上服務不打烊、定製服務廣覆蓋”的稅費服務新體系,實現從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慧化、個性化服務轉變;基本建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風險”監管為基礎的稅務監管新體系,實現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分類精準監管轉變。到2025年,深化稅收徵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強大的智慧稅務,形成國內一流的智慧化行政應用系統,全方位提高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