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轉型需加強投資者保護
近年來,在資管新規的引導下,銀行理財產品業務轉型不斷加快。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近日釋出的《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半年報告(2021年上)》資料顯示,截至今年6月末,銀行理財產品存續規模達25.8萬億元,同比增長5.37%;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累計新發產品2.55萬隻,累計募集資金62.41萬億元,上半年累計為投資者創造收益4137.51億元。
銀行理財為投資者創造的收益確實很搶眼,但投資人數增長更為搶眼。《報告》顯示,截至6月末,持有理財產品的投資者數量達到6137.73萬,較年初增長47.45%,同比增長137.71%。其中,個人投資者達到6114.09萬人,佔比99.61%。
從目前情況看,資管新規已將理財產品銷售門檻大大降低,1元理財成為現實。隨著銀行不斷推出理財產品、設立理財公司以及增加代銷網點數量,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如同在銀行存款一樣方便。不過,銀行理財不同於儲蓄存款,其收益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上下波動屬於正常現象。在理財產品打破剛兌,向淨值型轉變期間,難免會出現客戶收益未達到預期問題。
另外,在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仍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如,將理財產品與儲蓄存款混為一談,客戶明明是到銀行辦理存款,卻被銷售人員“忽悠”購買了理財產品;有的銷售人員不按規定對客戶進行風險評估,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財產品;有的虛假宣傳、片面或者不當宣傳,故意誇大產品收益,結果產品到期後收益與預期相差較大等。
由於理財銷售不規範等問題的存在,客戶投訴呈現高增長態勢。銀保監會消保局釋出通報顯示,2021年第一季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接收並轉送的銀行業消費投訴中,涉及理財類業務投訴4510件,環比增長35.1%,佔投訴總量的5.8%。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理財產品淨值化轉型不斷加快,保本保收益的產品將不復存在,加之目前理財市場個人投資者增長迅猛且佔據絕對比重,因此,對投資者的教育和保護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對此,理財產品銷售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提高投資者對理財產品風險的認識。要從提升投資者金融能力的高度出發,提升投資者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堅決打破剛性兌付,實現“賣者盡責”與“買者自負”的有機統一,推動銀行理財健康、可持續發展。投資者也應及時轉變投資理念,提高對投資風險的研判能力以及對理財機構的選擇能力,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購買合適的理財產品,避免投資的盲目性,確保個人財產安全。
更重要的是,要壓實理財產品銷售機構主體責任。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機構要認真執行有關規定,在產品銷售過程中,不得存在誤導投資者、虛假宣傳、誇大過往業績、將理財產品與存款或其他產品進行混同等違規行為。同時,建立健全上崗資格、持續培訓、資訊公示與查詢核實等相關制度,確保理財產品銷售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監管規定,保證銷售行為合法合規。同時,應充分揭示風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強化資訊披露。對於存在的業務糾紛,理財銷售機構應及時妥善處置,切實履行好投資者保護義務。
除此之外,監管部門也要加強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定期對理財產品銷售業務活動開展評估,依法查處違規行為,加大懲處和問責力度。透過強有力的監管,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銀行理財業務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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