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7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12月4日報送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公示表(2020年第50期)。行政處罰決定書(深人銀罰〔2020〕28號)顯示,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未對實體商戶收單業務進行本地化經營和管理;2.為非法交易、虛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發現客戶疑似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未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對其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20.13萬元,並處罰款人民幣184.13萬元,合計罰沒款項304.26萬元。
此外,行政處罰決定書(深人銀罰〔2020〕29號)顯示,李魯(時任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對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為非法交易、虛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發現客戶疑似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未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對其處以警告,處罰款人民幣27.5萬元。
銀盛支付是銀盛集團旗下子公司,總部位於深圳,成立於2009年,於2011年獲得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是首批27家機構之一,並在2016年成功續展支付牌照。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銀行卡收單、網際網路支付、行動電話支付業務。
銀盛科技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銀盛集團”)創立於2002年,是一家以高科技為主導、金融服務為主體、多元化發展的企業集團,是深圳市龍華區總部企業。現有20家控股子公司、53家分公司、200多個地市業務部及逾650萬商戶,年度金融類資產交易超過萬億元。集團旗下擁有2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銀盛通訊、銀盛支付、銀盛通、e票通、海盟國旅”等多個品牌。集團旗下子公司包括銀盛通訊有限公司、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銀盛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深圳市銀盛信用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銀盛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銀盛徵信有限公司、懷集縣天濤莫湖水電站有限公司、廣州銀盟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龍崗鼎業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盛支付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等,業務覆蓋除西藏以外的全國主要地區。
9月7日,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因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非個體工商戶類的單位特約商戶,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作為收單結算賬戶;2.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對其處警告並處罰款26萬元。
7月,銀盛支付寧波分公司未按規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存在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推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罰款535萬,4名相關責任人被罰合計27萬元。4月,銀盛支付總公司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和未按照規定推送可疑交易報告,被罰40萬,董事長李魯被認定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遭罰2萬元。3月,銀盛支付重慶分公司於因未按規定管理特約商戶等原因被罰1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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