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吳文婷 12月24日,宋都服務釋出公告稱,於2021年12月23日,董事會收到公司控股股東俞建午的通知,中國證監會已完成就俞建午涉嫌進行股票內幕交易所展開的調查,並於2021年12月22日向俞建午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105號)(「決定書」)。中國證監會決定,沒收俞建午於該交易所得款項約人民幣36.8百萬元,並進一步處以約人民幣110.4百萬元的罰款。
根據決定書,俞建午須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中國證監會繳納罰款及沒收款項。如果俞建午不接受決定書,可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行政覆議,或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於行政覆議及行政訴訟期間,決定書不會暫緩執行。俞建午確認,其將於規 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宋都服務表示,公司管理層從俞建午處據悉,該交易涉及的股票與公司股份無關。截至本公告日期,集團的業務運營仍照常進行。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決定書與集團無關,且不會影響本集團的日常業務營運。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此作出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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