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付通POS機業務遭監管多項問詢

騰付通POS機業務遭監管多項問詢

資金佔用問題纏身,持牌支付公司騰付通母公司*ST騰邦再次收到深交所問詢函。

撰文 | Sunny

出品 | 支付百科


近日,持牌支付公司騰付通母公司*ST騰邦再次收到深交所問詢函。早在5月中旬騰付通就曾在年報問詢函中被深交所針對*ST騰邦控股股東騰邦集團的資金佔用問題進行了重點問詢。 此次問詢就機具款、手續費、交易金額及往來餘額、前五大代理商等細節問題進行展開。深交所要求*ST騰邦針對POS機銀行卡收單業務等問題做出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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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佔用問題纏身
在5月份年報問詢函的回覆中,*ST騰邦解釋了上述資金佔用發生的具體過程及資金佔用明細。 *ST騰邦表示,自2018年初開始,騰邦集團出現資金流動性困難,其向部分合作公司尋求幫助以解決資金需求。因為騰邦集團部分合作公司同時也是融易行的小額貸款客戶,在融易行發放小額貸款後,騰邦集團將資金轉入騰邦集團銀行賬戶。 經自查,融易行對上述客戶發放小額貸款1.856億元,上述客戶收到小額貸款後轉入騰邦集團18544萬元。騰邦集團間接使用了融易行對外發放的小額貸款資金,從而間接形成了資金佔用。並且,因為融易行發放小額貸款的資金來源於公司內部資金拆借,該佔用資金已經包含在融易行對公司的往來欠款中。 *ST騰邦還表示,騰邦集團對上述佔用資金已經歸還完畢,歸還金額1.976億元,具體明細為:騰邦集團為公司代墊銀行利息、費用等方式歸還1255.11萬元,騰邦集團意向重整投資人代融易行歸還1.85億元,其中9000萬元支付給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付通)用於購買POS機。 對此,深交所要求*ST騰邦說明上述POS機的採購詳情,以及是否存在資金再次流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的情形。 *ST騰邦回覆稱,公司自2020年7月份開始,重點開拓線下POS機銀行卡收單業務,採取將POS機發給商戶暫時免費使用的模式來拓展市場,2020年累計投放POS機近60萬臺,交易額突破879億元,營業收入3.76億元。*ST騰邦表示,上市公司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不存在資金再次流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的情形。 在6月28日的第二封年報問詢函中,深交所要求*ST騰邦按投放月度,分省份披露2020年度POS機投放使用數量、對應的交易額和營業收入明細,並補充披露報告期內POS機收單業務前五大代理商明細、歷史合作情況、各代理商負責省份情況,報告期內與代理商發生的交易金額及報告末往來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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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營收暴跌債臺高築無奈申請重整
騰付通成立於2009年9月16日,註冊資本為一億元,系騰邦國際(300178.SZ)旗下全資子公司,隸屬於深圳市騰邦集團。2011年獲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型別為:網際網路支付、行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 *ST騰邦於1998年在深圳成立,以機票代理業務起家,逐漸發展成為涵蓋旅遊度假、航空運營、商旅管理、金融服務四大塊業務的大型集團公司。2011年2月15日,*ST騰邦於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彼時被譽為“中國商業服務第一股”。
2018年下半年開始*ST騰邦進入內憂外患的局面,債務纏身、營收暴跌、訴訟不斷。年報顯示,2019年,*ST騰邦淨虧損15.76億元。2020年公司營業收入5.45億元,同比下降83.47%;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0.49億元。僅僅2019年、2020年兩年,*ST騰邦累計虧損高達26億。
2020年4月,*ST騰邦釋出公告稱公司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根據公告,騰邦國際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書》,中信銀行深圳分行申請對其破產清算。
中信銀行深圳分行與騰邦國際於2018年7月17日簽訂《綜合授信合同》及補充協議,綜合授信人民幣3億元,期限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9年7月4日止。合同簽訂後,中信銀行深圳分行合計向騰邦國際發放了14筆流動資金貸款人民幣3億元。截止公告,騰邦國際的貸款本金、及相應的利息和罰息均未歸還。 
2021年3月,*ST騰邦釋出了《關於擬向法院申請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騰邦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邦集團)於此前啟動了預重整程式。公司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但具有重整價值及重整可能為由,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請。 4月7日,*ST騰邦還發布《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2021〕 第150號的回覆公告》,公告稱,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現有負債總額(合併)為 46.57 億元,其中對 流動性影響最為明顯的是金融性負債,規模約為 36.32 億元(含借款本金及利 息),公司不能清償的到期金融負債為 32.64 億元。
而此前,因審計機構對*ST騰邦2020年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其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

03


傳銷式信用卡代還業務頂風作案
母公司深陷囹圄的狀況下,騰付通的信用卡代還業務頂風作案玩的風生水起。 從2019年下半年開始,有不少使用者爆料,具有信用卡代還功能的“騰旅通”APP在社交平臺大受熱捧。據爆料,該APP的推廣人員表示“騰旅通”是上市公司騰邦國際旗下騰付通支付公司全力推出的APP,支援刷卡提現、賬單代還、養卡提額、分享賺錢。 “騰旅通”因涉嫌拉人頭式傳銷被媒體廣泛報道,引起一眾熱議。彼時“騰旅通”搖身一變成為“飛鹿”,重新開展業務。 “飛鹿”的使用手冊與前者一致:5%的信用餘額相當於5%的保證金,還款時間為9天;10%的保證金,對應的還款時間為5天;保證金越多,還款時間越短。使用者可以自用或推廣給他人都可以,建立上下線關係後,只要同一鏈條上有人用它還款或套現,上級就能抽到分潤。 簡單來說,下線會員數量越多、交易額越大,分潤也就越多。  根據中國銀聯《關於開展收單機構信用卡違規代還專項規範工作的通知》,要求收單機構應從外包服務機構合作、商戶管理、交易監控等各環節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信用卡違規代還業務,對於發現信用卡違規代還業務的,應立即關停。

04


多項違規鉅額罰款

2020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釋出的行政處罰表顯示,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涉11項違規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約97萬元,並處罰款人民幣約5,18元,合計罰沒人民幣約6,14萬元。同時劉京霖(時任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內控合規部負責人)被罰18萬元。
2021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佈了最新的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兩名責任人分別處罰。
張拉克(時任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市場部負責人);對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罰款人民幣3.5萬元。
李偉斌(時任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對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違規為商戶提供T+0結算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警告,罰款人民幣5萬元。
同時時任騰付通內控合規部負責人劉京霖也被涉及。行政處罰資訊顯示,劉京霖對騰付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和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負有直接責任,被罰款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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