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如無法入境隔離,切勿來新下船回國,以免延誤回國行程

由 納喇傲兒 釋出於 財經

本文轉自【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領事】;

為加強遠端防控,根據相關要求,船員(含海上作業或維修、及遊輪等船上工作人員,下同)下船時須在始發地進行核酸預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下船後完成至少14天隔離閉環管理後,再做雙檢測申請健康碼。

為此,自9月26日(週六)起,自新加坡乘坐當日及之後航班赴華的下船船員,須提供如下材料申請健康碼:

新加坡入境許可憑證、新加坡當地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隔離前預檢測)、船公司出具的船員隔離閉環管理證明書(見附件,隔離起算日期以入境日期和核酸預檢測日期中較晚者為準)、海員證、行前雙檢測證明(檢測日期晚於完成隔離完成日期,如9月1日開始隔離,檢測日期不早於9月16日)、回國機票、疫苗接種憑證(如有)及使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人員出現確診或有疑似症狀的,同船船員均按密切接觸者處理。

大使館提醒有關船員、船員管理公司、船務代理公司關注政策調整,提前瞭解新加坡交通、海事部門入境和隔離政策情況。如無法入境隔離,切勿來新下船回國,以免延誤回國行程,造成經濟損失。

中國駐新加坡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緊急求助電話:+65-64750165(24小時),+65-81296456(疫情期間臨時領保專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領事證件諮詢電話:+65-64712117,+65-89386376,+65-8938637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非緊急事項諮詢,請使用中國駐新加坡使館微信公眾號諮詢平臺(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

附件:船員隔離閉環管理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