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多幫籌370億!別因公益誤解汙名化水滴公司
“下沉市場四大天王”中最後一家水滴公司近期在美股上市了。
像許多新經濟公司一樣,水滴公司的上市也面臨一些爭議。有些人沒點財務常識,開口就噴水滴籌年入百億;有些人認為,水滴公司旗下的水滴籌是公益組織,不應該上市……
對於水滴籌本質上是個免費的個人大病求助網際網路工具這事,水滴公司及沈鵬在不同場合都進行了強調。這種澄清得到一些知名人士的認可,如知名傳播學專家喻國明認為,由於大病求助行業帶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屬性,平臺在籌款過程中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外界對水滴籌始終抱有“公益”的刻板印象。
拋開一些純汙衊的言論,很多人之所以有水滴和公益掛鉤這種錯誤認知,一個是說看到免費捐款就天然覺得是公益,再一個是沒有搞清楚水滴旗下還有一個水滴公益平臺,很多人把水滴籌和水滴公益搞混了,當然,水滴公益作為民政部指定的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之一,僅僅是“由境內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開辦運營,有意願、有能力、有條件為慈善組織提供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釋出服務的網路平臺”,是為公益組織服務的,自身並非公益組織。
其實水滴籌做的事情,好比一個人生病了要籌款,就找周邊的熟人或者公司裡同事,不過過往是給現金打賬戶,現在微信就付款幫了。但總不能說這種叫公益吧?不能看到捐款就和抗洪救災的捐款一樣想當然統統叫公益吧?那慈善法不能同意,《慈善法》說了,公益顧名思義,受益物件不能是特定人群,顯然水滴籌這樣幫助特定救助個人的行為不是公益。
有某個建議“中國人假期太多應該減一半”的所謂經濟學家,基於說水滴是公益組織的誤解,進一步說你水滴既然是公益組織了,就只能做非營利的事情,不能去賺錢。這種就更是無稽了,直接將“非營利”解釋為“非盈利”,更何況水滴背後是營利性法人,根本連非營利組織都不算。
中國慈善聯合會副監事長、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凌霄作為很瞭解公益慈善行業的專家就指出,水滴籌為使用者提供的是個人求助服務,屬於公民的一種權利,與慈善組織公開募捐善款的行為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像水滴籌平臺這種"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贈與行為,雖然是對整個慈善事業的有益補充,但本身不是公益。而作為一家商業公司,透過免費的水滴籌工具,普及和教育公眾的保險概念和保險意識,進而創造盈利,也無可厚非。
透過免費方式獲取流量和使用者,是網際網路公司較為獨有的商業模式。所以,水滴籌是對使用者免費的,其在財務上對水滴公司的貢獻為0。水滴籌不僅帶不來收入,還讓水滴公司花費了很多人力成本和資金成本。
據招股說明書顯示,水滴公司的淨虧損分別為2.09億元、3.22億元以及6.64億元,三年合計12億元。
在水滴籌沒有出現之前,國內的一些個人籌款工具是收一定服務費的。而水滴籌的出現,直接對大病患者進行0服務費,並在一段時間內幫助使用者墊付微信千分之六的手續費。公開資料顯示,水滴籌曾幫助使用者墊付的提現手續費有近億元。
不要一分錢的服務費,還一度墊付近億元提現手續費,幫助的全國大病家庭有170萬之多,這完全是水滴公司在虧本經營。
但任何的個人救助平臺要持續發展,需要有可持續運營的商業能力。正如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朱巍所說“符合商業邏輯的救助行為才具有可持續性”。
水滴公司畢竟是家商業公司,這種情況也不具有可持續性。在幾經曲折探索後,水滴公司深刻認識到,水滴籌是天然的保險場景教育,引入保險業務不僅能支撐水滴籌幫助更多困難家庭緩解資金壓力,還能讓更多國人注重自身健康。
這種商業邏輯是現實可行的,也極大緩解很多底層人群患了大病放棄治療或者跳樓等社會現象發生。招股書顯示,截至2020年末,超過3.4億人透過水滴籌累計為170多萬名患者捐款370多億元人民幣。
根據北京師範大學和北京大學等高校的聯合團隊釋出的《中國公眾捐款》報告顯示,當前中國公眾的捐贈方式中,55.5%是透過網路個人求助或互助平臺捐款,32.4%是直接捐給受益人,僅16%是透過慈善(非營利)組織捐款,這就意味著,在社會救助和幫扶層面,水滴籌等個人求助平臺發揮了可能比公益組織更大的作用。
對弱勢群體的幫扶,是人性的需求,但關於如何幫扶的問題上,必然會有不同的觀點。社會救助方式的多元化,也必然會引發爭議。2020年9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公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這也說明,對弱勢群體的幫扶,已經不侷限於公益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