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 顏穎
曾經風靡一時的P2P行業中,車貸類的運營模式由於抵押物相對充分,被認為潛力巨大。然而當潮水退出,背後仍是“非吸”的老套路。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了“車融資”P2P平臺背後的騙局:2014年,許某等4人以運營“車融資”平臺為名,透過開展車輛質押借款業務,向投資人售賣車理財產品,先後非法吸收資金3.56億餘元,造成投資人損失6000餘萬元。
經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許某等4人有期徒刑,各並處罰金20萬元。
來看詳情——
宣傳投資回報率10%至12%
非法吸收資金3.56億餘元
“車融資”是怎樣的一個平臺?
天眼查資訊顯示,車融資背後的公司為中投國泰(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在宣傳中,該公司自稱“由從業於政府、金融、法律、網際網路行業多年的精英團隊創立”,是一家集金融、資訊與網路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機構。是第一批獲得北京市海淀區政府認定並重點扶持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享有北京市戶口指標、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擁有金融資訊服務的特許資質。
對車融資的介紹上,其是“中投國泰旗下專業從事汽車質押理財的垂直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透過與典當行、車行等機構合作,配備專業團隊進行嚴格風控,讓理財使用者享受遠高於銀行存款利息的安全理財產品。
精美的宣傳冊、令人激動的講演、投資回報率10%至12%、保本付息,高調宣傳+高收益,著實吸引了不少人,尤其是老年人群投資。然而,看似火熱的“投資”卻面臨隨時血本無歸的風險。
據案情通報,許某等4人以運營“車融資”平臺為名,透過開展車輛質押借款業務,向投資人售賣車理財產品,先後非法吸收資金3.56億餘元,造成投資人損失6000餘萬元。
高學歷精英“集結”
誘騙上千人參與投資
雖然宣傳上存在大量欺騙和漏洞,但“車融資”的發起人背景的確如其所言,“由從業於政府、金融、法律、網際網路行業多年的精英團隊創立”。
據調查,在某市政府部門工作的許某,工作期間結識了在證券公司工作的程某,二人商量共同經商。程某同時邀約某知名高校法學碩士唐某、計算機碩士劉某,4人共同出資成立投資公司。由於程某在證券公司任職,便由萬某代持股份。
在投資公司成立後,4人先後考察了多家P2P平臺運營情況,最後決定做車輛質押借款業務,由劉某負責研發“車融資”平臺。2014年7月25日,4人又成立了車融天下公司,作為投資公司的子公司,專門運營“車融資”平臺,對外開展車輛質押借款業務。
天眼查資訊顯示,中投國泰(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歷史股東資訊包括唐某、劉某、萬某、王某四人,其中萬某於2015年9月退股,同日王某成為新股東;北京車融天下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同樣包括許某、唐某、劉某、萬某四人。
在具體業務開展過程中,4人分工明確,許某擔任公司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唐某負責風控,即線下質押車輛的核實、合同製作等工作,劉某負責平臺運營及維護,程某負責尋找投資客戶及線下借款機構。
據瞭解,程某發展的這些線下借款機構大多為一些典當行或者小額貸款公司,因無融資資質,在需要資金時,便讓其客戶提供車輛資訊將車輛質押給“車融資”平臺,再由“車融資”平臺融資並將資金出借給這些機構。
借款機構使用資金開展放貸或典當業務,到期後將本息還給車融天下公司。車融天下公司辦理車輛質押手續後,對車輛進行估值,然後根據估值情況將質押車輛等分成理財產品釋出到“車融資”平臺,供投資者選投。
投資者需要先在“車融資”平臺上註冊會員,然後繫結第三方支付,向平臺充值,充值後即可選擇相應產品進行投資。但實際上,投資者向平臺充值的資金,都被轉入到許某的個人賬戶內,之後許某再將這些資金出借給線下機構或進行回款。
為吸引更多使用者投資,車融天下公司透過線上網站、“車融資”平臺,線下組織員工發放傳單、召開客戶見面會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理財產品,並承諾投資回報率為10%至12%,以車輛質押擔保、借款機構回購、公司墊資擔保等方式保本付息,先後誘騙上千人參與投資,其中多為老年人。
2015年9月,大公國際曾將P2P平臺車融資列入“黑名單”,原因是存在第三方資金託管等重大資訊披露不充分,涉嫌自擔保,債務人償債能力無法評估等問題。
最終,車融天下公司由於風控不嚴出現大量虛假質押,線下機構不能到期歸還本息,導致資金鍊斷裂,無法歸還投資人的投資款。
神秘券商員工被揪出
4人共退賠近4600萬元
在P2P行業蓬勃發展之時,車融資的對外宣傳頗多,許某、唐某等人均頻繁“出鏡”。
公開資訊顯示,中投國泰董事長許某曾任中關村網際網路金融服務中心執行主任,曾榮獲“2015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年度人物”。彼時許某稱,車融資作為汽車細分領域的網貸平臺,有幸參與網際網路金融這一場時代變革,唯有遵守規則、努力創新、不斷吸取養分才能夠與信賴平臺的使用者更好成長。
2015年,車融資ceo唐某曾對媒體表示,二手車質押融資作為車融資的主要業務,平臺透過與多個城市的線下機構及設立保管車庫的合作方式,採取汽車資產足值抵押登記加保管的風控模式確保投資人的安全。
作為技術人員的劉某相對低調,但亦在某社交平臺上釋出自己“車融資聯合創始人,中投國泰CTO”的身份。相比之下,程某則始終未在公開媒體上現身。
2021年2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許某、唐某、劉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請檢察機關審查逮捕。公安機關認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為4000餘萬元,造成投資人損失3000餘萬元。
經審查,2021年2月28日,西城區檢察院對許某等3人批准逮捕。儘管3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主要犯罪事實已經被認定,但部分犯罪事實仍存在疑問。真實涉案金額是多少,以及萬某是否為真正持股人,還需進一步調查。
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慄英會表示,他們依據審計情況,多次提訊許某等人,最終從7000多個註冊使用者中去除未實際充值及未登記姓名的使用者,確定投資人數為2133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達3.56億餘元,造成投資人損失6000餘萬元。
慄英會稱,透過調取車融天下公司的宣傳冊,其中關於程某介紹及參與投資人見面會和推介會、公司年會的照片等,均證實程某不僅是大股東,而且積極參與公司理財產品的宣傳。
經過多番訊問,3名在案犯罪嫌疑人最終如實供述了程某參與決策成立公司、確定運營模式、介紹投資客戶、尋找線下合作機構的犯罪行為。辦案檢察官也透過線下合作機構,核實了程某介紹“車融資”平臺的事實。
對此,程某辯稱其已將股權變更並退出公司。辦案檢察官經過查證,發現程某後期並未退出公司,而是將代持人萬某變更為王某,王某對程某等人此前的犯罪事實並不知情。
最終,3名犯罪嫌疑人的攻守同盟被徹底瓦解,案件幕後真實持股人程某浮出水面。今年1月20日,西城區檢察院對程某追加起訴。
在追償損失的問題上,檢察機關在核查許某等人無可執行贓款贓物的情況下,繼續蒐集許某等人家庭經濟實力資訊,經綜合評估認為他們的家屬有一定退賠能力。經進一步調查,檢察機關了解到程某家庭經濟實力雄厚,便同律師合力說服其家屬退賠。
最終,4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共同退賠近4600萬元。投資者近80%的投資損失被順利追回,許某等人則繼續追討外債來償還剩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