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泊爾收關注函 要求說明是否存在向被激勵物件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

北京商報訊(記者 董亮 丁寧)12月15日晚間,深交所官網顯示,蘇泊爾(002032)收到了深交所的關注函,針對公司2021年股票激勵計劃,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是否存在向被激勵物件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

具體來看,12月14日,蘇泊爾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擬向293名激勵物件以每股1元的價格授予限制性股票120.9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15%,股票來源為二級市場回購股份,回購股份的最高價不超過67.68元/股。此外,公司業績考核目標為2022-2023年度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不低於5%。

對此,深交所要求蘇泊爾說明本次方案以不超過67.68元/股進行回購再以1元/股作為授予價格的依據及合理性,未以不得低於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佈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佈前20/60/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中價格較高者確定授予價格的理由;在此基礎上,說明是否存在向被激勵物件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

此外,深交所要求蘇泊爾說明本次方案將股權激勵業績考核指標設定為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不低於5%的科學性及合理性,設定單一指標是否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說明本次方案能否發揮激勵作用和有利於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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