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釋出《關於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自2021年7月19日起,深交所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由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邊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雙邊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按調整後標準費率的50%雙邊收取。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是在2015年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基礎上再次下調,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減稅降費方針政策,進一步降低市場參與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措施。今年以來,深交所結合工作實際,已出臺多項降費舉措,紮紮實實為市場主體辦實事,得到市場參與者的廣泛認可。下一步,深交所將繼續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不斷最佳化服務質量和效率,助力基金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