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入賬6億多 他的人生“小目標”掉進一個黑洞

封面新聞記者 田之路

一群20歲出頭,且無正當職業的年輕人,名下的銀行賬戶,卻24小時不間斷有資金入賬,數額從幾百元至幾千元不等,短短數月竟累計6億餘元。他們是真的實現了人生“小目標”,還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數月入賬6億多 他的人生“小目標”掉進一個黑洞

找到致富“捷徑” 學徒變身“老闆”

20歲出頭的廖某意是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平桂區人,家庭並不富裕,但受到身邊朋友及網路的影響,他總想著怎麼能發大財。為此,他做過一些小生意、開過門店,但收入微薄。隨著近兩年結婚生子,他感到生活的壓力越來越大,發大財的念頭也愈加強烈。

“我這兒有個賺錢的專案,只要有手機就能做,非常適合你這種有創業夢想的年輕人……”2020年5月的一天,廖某意透過某短影片平臺的廣告連結認識了微信名叫“大海”的男子(身份不詳)。熟識後,“大海”給他指了一條致富“捷徑”,聲稱“躺著都能賺錢”,只需要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戶,按照要求透過手機操作收款走賬,即可按比例提成,收款走賬數額越大,收入越高。

雖然詢問“大海”後,廖某意認識到所謂致富“捷徑”其實是為網路違法犯罪活動洗錢,但禁不住誘惑,將其妻子田某的銀行賬號提供給了“大海”。隨著廖某意操作的熟練度及準確度的提高,他也逐漸受到“大海”的信任,收款走賬的數額也隨之提高,所得提成從一天幾十元提高到幾百元甚至上千元。

如此輕易就能獲取高額收入,廖某意以為自己找到了發財致富的“捷徑”。從2020年6月開始,他又找了朋友廖某湖、李某富等人加入。他從“大海”處接到收款轉賬指示後,再將任務分派給廖某湖等人,他自己截留一部分報酬後,再將提成分配給廖某湖等人。

此時廖某意的月收入已輕鬆過萬,這讓他產生了繼續擴大業務的想法。2020年11月,他先後在賀州市租賃兩處民房,成立了兩個屬於自己的“工作室”,從網上購置手機、銀行卡等工具後,拉攏親戚朋友蔡某靈、廖某章等10餘人為網路犯罪收款走賬。廖某意也從學徒變身成擁有兩個“工作室”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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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資金頻繁進出 偵查機關“高度關注”

正當廖某意一步步擴大業務、志得意滿時,殊不知,他們已經被警方“高度關注”。警方發現,田某、廖某湖等人無正當職業,但名下銀行賬戶交易時間不分晝夜、交易數額特別巨大,賬戶交易呈現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模式,過賬性質明顯,交易對方涉及上萬人,遍佈全國各省市、職業身份多樣化,這些符合網路詐騙、網路賭博等違法犯罪收款走賬特徵,初步研判犯罪數額超1.2億元。

經過前期摸排偵查,警方於今年1月14日對廖某意等人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一案立案偵查,並於次日對廖某意在賀州市的兩個“工作室”進行突擊搜查:當場查獲收款走賬使用的108部手機、104張銀行卡、20個銀行卡U盾等作案工具,抓獲正在操作收款走賬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意、蔡某靈、廖某湖、廖某光、廖某章、李某富、鄧某純、廖某存、侯某彪、廖某共10人,同時凍結現場查扣的銀行卡內未轉出的資金30餘萬元。

由於該案系“斷卡行動”以來,廣西破獲的首例犯罪數額上億的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案件,案件參與人員較多、持續時間較長、涉案銀行卡數量多、資金往來複雜巨大、社會關注度高,1月19日,賀州市平桂區檢察院指派辦案經驗豐富的檢察官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偵查。

數月入賬6億多 他的人生“小目標”掉進一個黑洞

承辦檢察官仔細梳理了數量龐大的電子資料和銀行資金流水,比對銀行卡資訊,釐清上下家之間資金往來情況,以書面形式引導公安機關針對關鍵資訊和細節進行訊問,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進一步夯實證據基礎,認定涉案交易的銀行卡數量和涉案金額。

2月9日,平桂區檢察院以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將廖某意等10人批准逮捕。

用證據挖掘真相 認定數額追加到6億元

在審查案件過程中,承辦檢察官注意到一個細節:對於現場查扣的不屬於廖某意等10人名下的104張銀行卡,偵查機關僅作為物證予以認定。既然在現場查獲了104張銀行卡,那麼,這些銀行卡是否實際用於作案、是否產生了資金交易、交易金額是不是應當作為犯罪數額?承辦檢察官根據審查中發現的疑點,列出詳細補查提綱,建議偵查機關將案件偵查和固定證據的重點工作放在這104張銀行卡的交易金額認定上。

經承辦檢察官引導,公安機關補充相關銀行流水等證據材料共10冊。4月9日,案件被移送平桂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最終,經過審查後認定的犯罪數額確定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各犯罪嫌疑人名下或實際控制的11個銀行賬戶交易,數額為1.05億元;第二部分是追加認定現場查扣的104張銀行卡交易,數額高達5.1億元。上述兩部分認定犯罪數額共計6.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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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把好證據關的同時,平桂區檢察院向犯罪嫌疑人反覆宣講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促成包括主犯廖某意在內的9人自願認罪認罰,對補充偵查認定的5億餘元的犯罪數額的認定亦無異議,並在值班律師或辯護人見證下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5月8日,平桂區檢察院以廖某意等10人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6月29日,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庭審過程中,包括廖某意在內的被告人對指控的事實、罪名均無異議。在最後陳述階段,已經從所謂的致富“捷徑”幻想中醒來的廖某意流下悔恨的淚水。

日前,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被告人廖某意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判處其餘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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