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4日訊 昨晚,牧原股份(002714.SZ)釋出關於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行稽核委員會稽核透過的公告。9月13日,證監會發行稽核委員會對牧原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進行了稽核。根據會議稽核結果,牧原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獲得稽核透過。
牧原股份指出,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正式核准檔案,公司將在收
到證監會的正式核准檔案後另行公告,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6月11日,牧原股份釋出的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顯示,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低於500,000.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600,000.00萬元(含本數),公司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非公開發行原定股票數量不低於124,347,178股(含本數)且不超過149,216,612股(含本數),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並以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發行的核準檔案為準,全部由牧原集團以現金認購。根據2021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完畢後調整的發行價格,相應調整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數量,調整後的發行數量如下: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低於125,093,821股(含本數)且不超過150,112,584股(含本數)。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日(2021年10月19日),原發行價格為40.21元/股,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根據公司2021年度權益分派實施情況和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定價原則,現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做相應調整,調整後的發行價格=調整前的發行價格40.21元/股-每股派發的現金紅利0.248023元=39.97元/股(向上保留兩位小數取整)。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物件為牧原集團,牧原集團系公司控股股東,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秦英林與錢瑛控制的企業。本次非公開發行構成關聯交易。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目的,牧原股份表示,最佳化財務結構,降低財務風險;增強公司實力,滿足未來業務發展需求;展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公司未來發展的堅定信心,有利於保障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本次發行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限售期結束後,將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為兼顧新老股東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東按照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開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
牧原股份於8月2日釋出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檔案的二次書面反饋意見之回覆報告》顯示,牧原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保薦代表人為鄭浩宇、孫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