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午間,萬洲國際在港交所公告,除一般經營業務及投資需要(包括股息分派、貿易應付款項結算及出售於雙匯發展附屬公司的股權)外,公司並無將資金從雙匯發展轉移至境外市場。
盤面上,截至發稿,萬洲國際上漲近5%,報6.12港元;雙匯發展跌0.95%,報22.97元。
萬洪建指控,萬隆(連同其秘書)於2013年完成收購史密斯菲爾德食品公司後從公司獲得了超過50億港元的獎金。另外,萬隆於2017年指示本公司授予其3.5億股獎勵股份,而上述獎勵股份原本承諾授予本公司的管理團隊。
公告回應稱, 公司分別向萬隆全資擁有的公司及楊摯君全資擁有的公司發行573099645股股份及245614133股股份(當時價值約為4.18億美元及1.79億美元),以表彰萬隆及楊摯君於2013年收購史密斯菲爾德(楊摯君當時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兼副總裁)所作出的貢獻;根據董事會於2013年採納的股份獎勵計劃(“2013年股份獎勵計劃”),於2017年向萬隆授出350877333股股份。相關股份發行及獎勵乃根據相關規則及法規妥為管理。
萬洪建指控,於2021年2月,萬隆及郭麗軍指示雙匯發展以每噸25800美元的價格從美國進口豬肉(“進口交易”),而該價格遠高於每噸21000美元的市場價格。因此,本公司因存貨撇銷遭受了超過人民幣8億元的損失。
公告回應稱, 本公司在香港的附屬公司與本公司在美國及歐洲的附屬公司之間和本公司在香港的附屬公司與本公司在中國內地的附屬公司之間的跨境貿易交易(包括進口交易)構成本集團的關聯方交易,該等交易乃於有關各方的日常業務過程中根據有關規則及法規進行。該等交易旨在實現本集團內部的協同效應。進口交易的價格為當時之市場價格,並按以買方於相關期間就同質量的類似產品平均採購價為基礎;及參照關聯方向非關聯方銷售的賣方相關價格,按市場慣例確定。
萬洪建指控,於2007年,萬隆在雙匯發展重組過程中,從鼎暉投資無償取得了雙匯發展5%的股權(“鼎暉指控”)。萬隆隨後以2億美元的代價出售了雙匯發展的5%權益,但彼從未就該金額進行申報或繳納稅款(連同鼎暉指控統稱“5%股份指控”)。
公告回應稱, 鼎暉投資及萬隆已分別書面否認鼎暉指控及5%股份指控。基於本公司的資料,雙匯發展的最大公眾股東(屬本公司附屬公司的控股股東以外)於2007年及2020年各年末的股權介乎0.95%至3.66%,而於2018年底錄得的最高持股量3.66%由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系統)持有。鑑於上述者,經作出一切在各情況下屬合理的查詢後,就本公司所悉,本公司概不知悉有任何事宜可合理導致其不同意5%股份指控屬失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