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再生鋼鐵原料》釋出 廢鋼對鐵礦石有望形成替代

由 梁丘憐翠 釋出於 財經

外匯天眼APP訊 : 期貨日報記者12月17日從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獲悉,《再生鋼鐵原料》國家標準已於近日正式釋出,並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將最大限度挖掘國際和國內再生鋼鐵原料資源,提高鐵素資源迴圈利用率,增加鋼鐵企業有效選項。

《再生鋼鐵原料》國家標準對鋼企、鐵礦石市場以及後續政策場將會有什麼影響?

據瞭解,供給角度看,廢鋼來源主要可分為國產廢鋼和進口廢鋼,由於對廢鋼進口的限制,目前進口廢鋼量幾乎停滯;而國產廢鋼可分為自產廢鋼、加工廢鋼與折舊廢鋼,其中折舊廢鋼是廢鋼的最大來源,也是未來廢鋼回收的增量所在。

“2019年國內廢鋼資源量接近1.9億噸,並且隨著社會鋼材積蓄量的增長,國內廢鋼資源量持續擴大。中國工程院預測,廢鋼資源量每年有望增加1000萬—1500萬噸,2025年達到2.9億噸,2030年達到3.3億噸,。”中信建投鋼礦研究員趙永均告訴記者,從長期角度來看,國家標準的公佈有利於國內廢鋼回收、加工、流通、利用全產業鏈的規範化和集約化執行,為國內廢鋼資源的充分利用奠定了堅實基礎。

今年國家積極擴大有效投資,也帶動了鋼材需求,但由於鐵礦石價格大幅上漲,鋼鐵行業並未從中獲得多少收益。增加廢鋼鐵資源回收利用,是推動解決鋼鐵原材料保障問題的重要手段之一,正是在此背景下,國內支援廢鋼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加快落地。

“廢鋼的價格受到供給的制約,與鐵礦石相比,是否能夠形成價格方面相對優勢,是廢鋼回收利用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光大期貨黑色研究總監邱躍成表示,我國鋼鐵積蓄規模大,未來廢鋼產業發展容易形成規模優勢,廢鋼產業鏈的發展完善將促進鋼鐵行業降本增效。

據瞭解,再生鋼鐵原料是廢鋼鐵經過分類回收及加工處理,可以作為鐵素資源直接入爐使用的爐料產品。與使用鐵礦石相比,用再生鋼鐵原料鍊鋼可以大幅度降低汙染物排放。因此,再生鋼鐵原料不僅是一種可再生資源,而且是唯一可以替代鐵礦石的鐵素資源,是鋼鐵工業實現綠色發展的一種重要原料。

趙永均認為,國家標準的出臺為進口國外優質再生資源打開了視窗。目前,全球每年廢鋼貿易量在1億噸左右,2009年國內廢鋼進口量曾達到1400萬噸,預計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後,廢鋼進口量將快速增長。再生鋼鐵原料是重要的鐵元素來源,對鐵礦石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隨著符合標準的廢鋼大量進口,有利於緩解國內鐵礦石的供給壓力,抑制鐵礦石價格的大幅上漲。

“放開廢鋼進口有助於緩解國內廢鋼供應緊張局面,降低用廢企業成本,也有利於平抑進口鐵礦石價格,緩解進口鐵礦石壓力。”邱躍成說。

另據期貨日報記者瞭解,為深入推進鋼鐵、水泥等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業和資訊化部分別對鋼鐵、水泥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進行修訂,並自12月16日起公開徵求對《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修訂稿)》的意見。

新版《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嚴禁增加鋼鐵產能總量。未完成鋼鐵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省(區、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區出讓的鋼鐵產能。長江經濟帶地區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冶煉專案。

新版《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與舊版有諸多不同。一是產能置換的實施地區範圍擴大為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即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區以及其他“2+26”大氣通道城市;二是新版辦法明確了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享受獎補資金支援的退出產能、“地條鋼”產能、未重組或未清算的殭屍企業產能等7種情況不得用於置換,較舊版更加細緻,有利於防止種種“打擦邊球”擴大產能的現象。

另外,新版《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收緊了產能置換比例,規定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置換比例不低於1.5:1,其他地區置換比例不低於1.25:1。不過,為鼓勵企業兼併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對完成實質性兼併重組後取得的合規產能用於專案建設時,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的置換比例可以不低於1.25:1,其他地區的置換可以不低於1.1:1。

對此,邱躍成認為,後面要求會更嚴格,企業打政策的擦邊球難度會更大。新版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和鋼鐵專案備案政策,將更好地指導地方和企業規範鋼鐵專案建設,確保鋼鐵總產能只減不增。其中,重點針對當前產量過快增長,產能背道而馳等方面問題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辦法。

趙永均認為,《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中明確禁止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增加鋼鐵產能總量,且重點區域內的置換比例大幅壓減,相當於後續產能置換專案將壓減產能近20%。但是,從近年公佈的產能置換專案來看,重點區域內的產能置換以大型企業的兼併重組為主,而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兼併重組大型企業置換比例可以保持不變。

不過,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行業人士告訴記者,總體鍊鐵產能變化不大。而對於鍊鋼產能來說,新方案或變相提升未來粗鋼供應能力。一方面,轉爐屬於減量置換,但是,新方案轉爐產能換算方法中,同樣的公稱容量對應的名義產能要比2017年的方案低,也就是說按照同樣的容量置換就有可能完成要求,而新裝置的實際產能要比舊裝置大;另一方面,新方案中電爐產能換算方法與轉爐產能換算方法存在同樣的問題,而電爐屬於等量置換,鍊鋼產能增加或更加明顯。整體來看,意見稿對鍊鐵產能影響不大,而鍊鋼產能將有所增長。

另外,《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修訂稿)》規定,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專案。確有必要新建的,必須實施減量或等量置換,制定產能置換方案。

針對光伏壓延玻璃和汽車玻璃專案,《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修訂稿)》規定,光伏壓延玻璃和汽車玻璃專案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但新建專案應委託全國性的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召開聽證會,論證專案建設的必要性、技術先進性、能耗水平、環保水平等,並公告專案資訊,專案建成投產後企業履行承諾不生產建築玻璃。另外,光伏壓延玻璃和汽車玻璃產能不能用於產能置換。

方正中期期貨建材高階研究員魏朝明認為,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修訂稿)為平板玻璃產業發展提供了新的契機。截至今年年底,全國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將達到240GW。根據中國“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預計“十四五”期間國內年均新增光伏裝機規模可達70GW,樂觀預計的規模將達到90GW。我國光伏玻璃有效產能32580t/d,產能規模佔全球的90%以上。光伏壓延玻璃專案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將有利於光伏玻璃產業降低成本加快技術迭代,從而進一步降低光伏發電成本。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這一變化因應光伏產業的大發展格局,也是中國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的主動貢獻。

“這一政策變化將改變浮法玻璃產業的格局。今後一段時期普通浮法玻璃產線轉產超白浮法玻璃的意向較前期將有所下降,將部分緩解市場主流觀點認為的建築用途浮法玻璃供應量進一步縮減所帶來的緊張情緒。考慮到玻璃產線的建設週期一般為一年左右,政策變化短期對市場影響較為有限。”魏朝明說。